作风效能督查通报(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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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效能督查通报 篇1

6月1日至5日由市效能办牵头,抽调市直机关工委、市电视台相关人员组成督查暗访小组。对市公安局、国税局、工商局、建设局等21个市直单位的机关效能建设进行了督查暗访,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作风效能督查通报(精选5篇)

一、各单位主要工作情况

继4月29日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动员会之后,各单位按照利川市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要求,相继开展了机关效能建设,政务事务公开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建章立制呈现科学化、系统化,机关作风建设明显加强。

1、政务事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化。督查组所到的21个单位中,有20个单位办起了政务事务公开栏。公开了单位领导班子照片、职务,办事机构示意图、办事条件、办事制度、服务承诺事项、工作纪律等内容。市建设局机关还高标准建起了视屏公开墙及办事条件、程序、收费标准等电子查询台。市公安局因办公大楼改建,在临时租用的办公地点,规范地办起了全局警务公开栏,还在各科、所、队办公室公开了办事程序、人员、职责、收费依据、标准等内容。市工商局还增设了证照办理绿色通道公示栏。

2、建章立制呈现科学化、系统化且执行情况良好。21个单位对所辖科、股、室及二级单位均明确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工作绩效公开制度,并用百分制量化考核与奖惩挂钩。市公安局针对全局机关126名干警实行“三考四挂”即:市局考核各科所队及中层正职人员;各科所队考核单位干警;局长、政委考核各位局领导班子成员。其考评结果与行政奖惩挂钩、与经济待遇挂钩、与职级升降挂钩、与执法权限挂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机关效能建设过程中对全系统实行层级管理,明确工作责任范围,实行“六大”过错责任追究制,规范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树起了便民利民的“窗口”形象。市公路段今年领导班子调整后,强化机关效能建设,科学建章立制,工作中领导带头严格执行,激发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带来了明显的工作成效和经济效益。

各单位都建立了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机关财务管理、来客接待、小车管理、微机管理、学习、卫生、出勤、文印等一系列常规性机关管理制度,并编印成册,下发到各科室,使机关管理逐渐步入了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

3、机关作风建设明显加强。督查组所到的21个单位中,有20个单位都实行了上班签到制,并明确规定了缺签一次的扣罚金额(5—50元不等)。司法局、林业局还实行了下班签到制。有19个单位坚持了机关定期学习制度;市发改局、公安局两个单位还集中开展了机关效能建设学习活动,全体职工都写出了学习心得体会,提出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好的建议和意见共60余条,针对意见和建议,修订完善了机关管理制度。21个单位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都坚持得很好,经查阅会议记录,各单位除坚持了定期民主生活会制度外,还坚持了重大事项集中研究民主决策。

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

1、在暗访中发现少数单位上班时间有玩电脑游戏的现象。

2、部分单位领导班子调整后,政务事务公开栏未及时更新。大多数单位办公室缺工作人员照片、姓名、职务、职责、身份公开牌。

3、个别单位领导对机关效能建设认识不高、行动不快。

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市直各单位要按照利办发[20xx]21号、22号文件规定,认真对照检查本单位、本系统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做得好的要继续坚持和发扬,对于存在的问题要尽快自查自纠,整改完善。按照“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使我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整体推进,围绕经济发展总目标上水平、上台阶。

x年xx月xx日

作风效能督查通报 篇2

为进一步严肃干部工作纪律,强化施政为民意识,提高部门便民服务效率,根据《关于在全区开展整治“庸懒散慢浮”突出解决办事效率低下问题的实施方案》(万党办发﹝20xx﹞28号)文件要求,区纪委监察局与区委宣传部、区委、政府督查局、区直机关工委组成作风建设联合暗访组,于3月19日至20日,采取查文件资料、模拟群众办事、初核群众举报线索等方式,对部分单位干部职工的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情况

区作风建设联合暗访组先后暗访了万山镇、司法局、疾控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扶贫办、农牧科技局、林业局、市城管局万山分局、市规划局万山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保局、谢桥街道等单位,实地查看是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关于在全区开展整治“庸懒散慢浮”突出解决办事效率低下问题的实施方案》;干部职工是否知晓《关于在全区开展整治“庸懒散慢浮”突出解决办事效率低下问题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是否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等专项清理;上班时间有没有干与工作无关的干部职工;上下班干部职工是否签到等内容。从暗访的总体情况来看,大多数单位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采取集中学习、电子显示屏公示纪律要求等方式,学习了万党办发﹝20xx﹞28号和万纪﹝20xx﹞14号文件,知晓了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规定,开展了自查自纠,大多数干部职工遵守上下班纪律。但也有部分单位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至今未组织干部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个别干部职工纪律较松散。

二、督查发现的问题

(一)3月20日14:30,市城管局万山分局的干部职工签到册只签到3月12日;未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万党办发﹝20xx﹞28号、万纪﹝20xx﹞1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3月20日14:40,市规划局万山分局干部杨懿离岗到万山老城办私事;未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万党办发﹝20xx﹞28号、万纪﹝20xx﹞1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3月20日15:53,谢桥办事处林业局环保站干部郝丛生不在岗。

(四)区住建和城乡建设局公房管理所所长田东海在办理万山镇张家湾社区一居民的住房租赁补贴时,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未及时兑现其住房租赁补贴,受到举报。

三、问责决定

根据《万山区作风效能建设和发展环境建设问责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区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对铜仁市城管局万山分局局长姚桂菊、铜仁市规划局万山分局局长刘军给予提醒谈话,对区住建和城乡建设局公房管理所所长田东海、谢桥办事处林业环保站干部郝从生给予全区通报批评,责成区住建和城乡建设局向张家湾社区举报居民公开道歉。

四、有关要求

(一)区住建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万山分局、市规划局万山分局、谢桥办事处林业局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并于3月28日前向区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上报整改情况报告。

(二)全区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有关规定,用“零容忍”态度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管,增强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心,牢固树立“立说立行、马上就办”的意识。

(三)纪工委监察分局、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及区作风建设巡回督导组、作风建设新闻监督、作风建设群众监督评议“三支队伍”、区直部门纪检组组长要加强平时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庸懒散慢浮”突出问题的整治,从具体问题抓起,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区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要整合有关部门的工作力量,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中共xx市xx区纪委办公室

年3月24日

作风效能督查通报 篇3

为了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建设水平,3月14日上午,市工商局监察室根据局领导指示,组织专人对市工商局机关大楼人员考勤签到等效能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情况

(一)考勤签到情况。市工商局机关大楼应签到人数为156人。根据考勤签到数据统计,3月14日上午实际签到人数为146人,签到率达93.6%,另有10人因公外出而未签到。从此次督查情况看,机关大楼人员在考勤签到制度方面落实较好。

(二)四牌落实情况。市工商局机关大楼大部分人员能够自觉遵守“四牌”制度,认真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做好胸牌、去向牌等事宜。但督查发现,仍有个别处室的人员执行“四牌”制度不够落实。

(三)公出登记情况。督查当天因公外出而未签到的10人中,检查支队、竞争执法处、工商学会、消委会、监察室等6人均办理了公出审批手续,并及时向人教部门报备;法规处、办公室等处室4人未办理公出审批和报备手续。

(四)遵守就餐纪律情况。机关大楼大部分人员都能严格遵守食堂中午就餐管理规定,按时就餐。此次督查发现,商标协会一名干部违反就餐管理规定,于当日上午11点44分提前到食堂就餐。

二、今后要求

(一)落实责任。机关各处室负责人是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提高效能建设的领导责任意识,认真组织干部学习《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切实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效能建设工作。

(二)强化自律。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自警自醒,严于自律,认真遵守效能建设各项规定,确保不出纰漏。

(三)加强整改。各处室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加强整改,树立省会工商机关良好形象。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年3月26日

作风效能督查通报 篇4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道真自治县关于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项督查的通知》(道府办电〔20xx〕16号)要求,县政府组织4个督查组,分别对全县14个乡(镇)及上玉工业园区在“春运”和“两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各乡(镇)深刻汲取双河村“2·18”客车侧翻和兴仁县锁寨村“3·7”小货车侧翻等交通事故教训,均按时传达了省、市、县有关道路交通安全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制定了20xx年道路交通管理、整治方案,落实了包保责任,积极开展“春运”、“两会”期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交通秩序良好。

(二)各乡(镇)认真了开展“百日整治”专项行动。

(三)春运期间,各乡(镇)领导组织派出所民警、交通协管员进行了路检路查,严厉打击了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四)各乡(镇)对各自辖区的客运车辆、农用车辆和摩托车进行了登记,与驾驶员签订了责任状,并建立了相关登记台帐。

(五)各乡(镇)在主要路段设立了检查点,并安排了专职协管员定点执勤。在村、组设立了始发登记点,由专人进行登记检查。

(六)各乡(镇)对本辖区内的道路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并建立了相关台帐。

(七)针对省里出台的减征办理摩托车上牌和摩托车驾驶证的政策,各乡(镇)积极开展宣传和报名登记工作。

(八)各乡(镇)积极开展了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采取村、组长负责的形式,提前下发红白喜事安全通知书,针对用车、烟花爆竹和食品等安全问题进行了宣传。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共性问题:

1.工作发展不平衡,对上级的安排部署落实不到位,存在变相执行或执行打折扣等问题。工作只停留在会议传达上,没有根据辖区自身工作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2.基础工作还不扎实,工作还停留在面上。乡(镇)对本辖区内“黑人(无驾驶证)、黑车(无牌)”底数不清,情况不准,尤其是摩托车、农用车等方面存在较大漏洞。监管仍然是传统的突击整治,没有做到长效保持,导致在农村地区道路上交通违法行为普遍存在,道路安全隐患随处可见,农村道路管理的死角盲区大量存在。

3.对“六类重点车辆”违法查处及管控力度不够。各乡(镇)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没有对客车、校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摩托车等“六类车”进行重点管理,对车辆违法打击力度不够,监管力度不够。未及时对本辖区车辆进行摸底排查和建立分类台帐,部分乡(镇)虽有台帐,但未及时排查更新,辖区车辆及其驾驶人情况不清、底数不明。

4.道路安全隐患治理率低、治理效果不佳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督促不力,治理与否不掌握、不销号,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投入不足,一些隐患整治不彻底,没有完善防护设施,未能有效改进道路的技术参数。

(二)个性问题

1.玉溪镇:红关丫交通安全检查点对7座以上车辆检查登记台帐不完善。关子山茶区公路弯多路窄,安全隐患大,特别危险路段未设置警示标识。

2.上坝乡:双河村街上赶集天道路两旁摊点林立,安全隐患大。

3.三江镇:火石坝大桥至平模公路三江段弯多路窄,过往车辆较多,监管力度不够,安全隐患较大。

4.阳溪镇:未对辖区7座以上面包车进行摸底排查。

5.河口乡:虽开展路检路查工作,但相关资料不规范,收集不全。辖区机动车及驾驶人管理台账混乱。

6.旧城镇:对辖区机动车、驾驶人摸排工作开展情况的资料不规范。

7.棕坪乡:文联村在1月4日排查的道路隐患现已治理落实,但没有及时销号。日常进行路检路查的资料不规范。

8.三桥镇:检查站工作力度不够,未认真对重点车辆进行“六必查”。凤山检查站基本按要求检查了客运车辆,对其他重点车辆检查较少,甚至不检查,在3月1日至18日期间,对其他重点车辆缺1号、5号、6号、7号、13号、15号等7天的检查记录。

9.平模镇:对辖区机动车、驾驶人未认真开展摸排,未及时更新相关台帐,辖区机动车及其驾驶员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管理漏洞大。

10.大磏镇:对辖区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人、车、路隐患未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辖区机动车及其驾驶人台帐、档案管理未及时更新;查车登记台帐缺项;20xx年重点驾驶人、重点群体安全教育未开展。

11.桃源乡:相关工作资料不规范、收集不全;未及时对已治理的隐患进行销号。

12.忠信镇:主要依托沙岭道路交通检查站开展路检路查工作,其余村级道路巡查较少;相关工作资料不规范。

13.洛龙镇:白家寺道路交通检查站在3月1日—3月7日期间,无路检路查台账;相关资料不规范,无有关工作开展图片等。

14.上玉工业园区:上玉工业园区管委会对园区道路交通安全重视不够。园区内交通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监管工作滞后。园区内施工车辆与人员混行,土石方车辆超载、超高现象严重,过往车辆车速快。未成立专门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未对园区施工车辆及其驾驶人员开展摸底排查。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一是各乡(镇)在农村道路管控方面要以“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触角到组”的管理模式,落实好“五在乡(镇)”(管理主体在乡镇、隐患整治在乡镇、宣传教育在乡镇、矛盾化解在乡镇、便民利民在乡镇)的农村道路交通社会化管理新路子,有效破解农村道路“基础薄弱、职责模糊、秩序混乱、监管不够、事故频发、保障乏力”的难题。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范体系建设,落实好乡(镇)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做到定期上报本辖区交通安全形势,定期调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办、站、队”的规范化建设。规范工作标准,落实工作经费保障,解决办公场地,配齐相关标识标牌和安全防护装备,加强协管人员的培训,让他们熟悉、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保障各项工作的有效、规范开展;规范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建设,充分发挥指挥协调作用,共同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最大限度减小管理的盲区死角。三是要严格落实赶集天“跟场”及“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四是各乡(镇)要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切实掌握人、车隐患底数,健全管理基础信息台账,使管理台账规范、详实、鲜活,做到对本辖区的各类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隐患等底数清、情况明;加大对无牌无证、酒后驾驶、摩托车、面包车违法载人、货运车辆及拖拉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二)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投入,强化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督促,避免重排查轻治理,切实提高隐患治理率,提升治理效果。

(三)切实加强正在开展的摩托车减征政策工作。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开展摩托车减征政策工作,广泛动员,加大宣传力度,真正让广大群众知晓摩托车减征政策工作,进一步消化无牌无证摩托车存量,努力使摩托车上牌率达80%以上,摩托车驾驶人持证率达90%以上。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4月1日

作风效能督查通报 篇5

各村(社区):

近日,红桥镇城乡环境专项整治督查考评组对全镇15个村和集镇区域内城乡环境专项整治“五项治理”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一社区

1、正主街道机动车辆乱停乱放较普遍、有的摊点摆了出了标线、个别摊点占到经营、社区主街道墙上和电杆上都不同程度存在广告“牛皮癣”;

2、楚顺街至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的小河沟上环境卫生整治不到位,有多处垃圾堆未清理;

3、一社区炮台至红桥宾馆街道垃圾乱堆乱放,街道不清洁;

4、一社区食品站附近垃圾池外的垃圾未及时清运。

(二)二社区

1、主街道机动车辆乱停乱放较普遍、有的摊点摆了出了标线、个别摊点占到经营、主街道墙上和电杆上存在广告“牛皮癣”;

2、小河沟沿线环境卫生整治不到位,多处垃圾堆未清运;

3、二社区下坨桥垃圾池外有垃圾堆放未清运。

(三)五阁村

1、公路主干线两旁可视范围内的部分农户存在晒坝不清洁、杂物乱堆乱放的问题。

2、红五公路干线两旁农户“五乱”现象较严重。

(四)龙君村

1、公路干线两旁部分农户晒坝不整洁、杂物乱堆乱放;

2、红五公路沿线“五乱”现象较严重。

(五)均田村

1、公路主干线两旁可视范围内存在部分农户的晒坝不清洁、杂物乱堆乱放的问题;

2、红五公路干线两旁农户“五乱”现象较严重。

(六)对角村

1、公路主干线两旁农户的晒坝不清洁、杂物乱堆乱放;

2、红五公路干线两旁农户“五乱”现象较严重。

(七)灰窑村

1、公路干线两旁农户“五乱”现象较严重;

2、部分农户晒坝不清洁、杂物乱堆乱放。

(八)红色村

1、红色村垃圾池的垃圾未及时清运;

2、公路沿线有部分农户晒坝不清洁、存在杂物乱堆放的问题。

(九)联盟村

1、下坨红桥河北岸河边白色垃圾较严重。

2、公路沿线有部分农户晒坝不清洁、存在杂物乱堆放的问题。

(十)德禾村

公路沿线有小部分农户晒坝不清洁、存在杂物乱堆放的问题。

(十一)义和村

公路沿线有部分农户晒坝不清洁、杂物乱堆放。

(十二)两江村

公路沿线有部分农户晒坝不清洁、杂物乱堆放。

(十三)水河村

公路沿线有部分农户晒坝不清洁、杂物乱堆放。

(十四)石岗村

公路沿线有部分农户晒坝不清洁、杂物乱堆放。

(十五)石滩村

公路沿线有小部分农户晒坝不清洁、杂物乱堆放。

(十六)解村村

公路沿线有部分农户晒坝不清洁、杂物乱堆放。

(十七)公益村

公路干线两旁有部分农户晒坝不清洁、杂物乱堆放。

请各村和社区两委领导务必高度重视城乡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五项治理”的要求认真加强整改。镇政府将不定期组织督查组进行督查,严格将城乡环境专项整治纳入村和社区年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考核奖惩逗硬。对敷衍塞责,工作不力被上级督查组检查曝光的,将对村和社区主要领导进行工作问责。

附件:《中共江安县委江安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对11月份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核交叉检查情况的通报》

红桥镇人民政府

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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