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招标公告(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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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晋城市城区环卫局的委托,现对晋城市城区环卫局所需环卫标志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招标编号:JCGP20xx—1026H。
2、项目名称:晋城市城区环卫局所需环卫标志服。
3、招标内容:环卫标志服1500套(项目预算:45万元)。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开标日期和开标地点
1、开标日期:20xx年7月16日15时30分。
2、开标地点:晋城市
四、投标时间:20xx年7月16日15时至15时30分。
五、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发售时间:20xx年6月26日至20xx年7月6日。
2、发售地点:晋城市
3、供应商有意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通过有效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原件及一套复印件等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以上资料的符合性以评委会最终认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联系人:孙利
手机:
联系电话:010-60535597
电子邮箱:
南京市溧水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南京市溧水区环卫所(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环卫车辆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LSZC-ZB20xx-33(2)
2、项目名称:环卫车辆
3、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项目预算:498 万元。
第一包:8吨洗扫车 (5辆) 预算:380万元。
第二包:8吨高压冲洗车 (1辆) 58万元、12吨洒水车 (1辆) 45万元、1.5吨自卸式垃圾车 (1辆) 15万元 预算:118万元。
投标人按包投标,可以全投,全中。
5、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5.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专业设备说明、技术管理人员情况申明、专业技术资质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文件;
5.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凡列入市政府文件规定的国有资本退出领域(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环卫、园林、审图、咨询)的企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7、招标文件获取办法:请拟投标供应商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拟投标供应商须下载《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填写并传真至采购中心,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每天上班时间,法定假日除外),逾期或未按要求填写并传真此函的,采购中心将拒绝其参与投标。
8、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保证金数额:第一包: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元);第二包:人民币贰万元整(20xx0.00元),交纳办法: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本单位基本帐号转(汇、存)入溧水农商行后巷分理处(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后巷10号溧水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大厅,咨询电话:025—注册或登录后可见)采购中心账号,必须填写并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在南京市溧水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下载)到该银行核查,一式二份,经该银行签章的《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原件单独封装于开标前提交政府采购中心,作为交纳保证金依据。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投标开始时间:20xx年 11 月 29 日上午08: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xx年 11 月 29 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人:现场公证员
10、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政务服务中心(溧水区永阳后巷10号)二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仪式。
11、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2、采购单位联系人:环卫所 杨晓红 电话:156*566注册或登录后可见
13、本次招标代理人(机构):南京市溧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溧水区永阳后巷10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厅
联 系 人:唐 奇
电话:-注册或登录后可见、-注册或登录后可见
传真:-注册或登录后可见
保证金事宜及合同见证:郭杭榕 -注册或登录后可见
邮 政 编 码:211200
银行资料(用于交纳投标保证金):
户 名:南京市溧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溧水农商行后巷分理处 (行号:3143*506注册或登录后可见)
帐 号:
14、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咨询。
15、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苏财规〔20xx〕28号)规定,在法定时间内,将质疑文件送至南京市溧水区永阳后巷10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厅政府采购中心。
南京市溧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20xx年11月8日
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局就环卫保洁服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一、招标人: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局环卫保洁服装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ZZC20xx013-JGB-02
四、采购内容:环卫保洁服装采购,预算总价约70.5万元,如下表:
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并能够提供货物能力的投标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投标人参加投标时须携带并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证书的原件,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下载。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局于20xx年4月25日9时前在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受理投标文件的递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局
联系人:白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颖 联系电话:0537-5293188
监管单位:邹城市公管办 联系电话:0537-5317969(政府采购监管科)/5317979(法制督查科)
采购内容询问及质疑请联系招标人,如有投诉请联系监管单位。
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局
20xx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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