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名著《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与体会(精选23篇)
来源:范文都 本文已影响2.05W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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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年之后,当他在病榻上奄奄一息的时候,奥雷良诺第二一定会记得六月份一个_雨连绵的下午,他踏进房去看他头生儿子时的情景。”你看,只是回忆,真的仅仅是回忆而已。
有人说布恩蒂亚家族如同傀儡之家一般运作着,没有感情也没有实体。我想,孤独的心中也未必装不下真正的在乎,毕竟那种东西,是爱因斯坦和薛定谔都没办法的事情。这个家族在黑暗中百年的孤独与百年的等待,一定有些什么东西在维系着——绝对不是费尔南达家乡那样的昏色地带。
整本书想要表达的也许只是一个词:循环。联系到当时拉丁美洲历史循环往复停滞不前的怪圈,再怎么迟钝的人也多少会往这方面想想——毕竟文学作品源于生活。
至于孤独,那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命运与罪恶,想跑也跑不掉。
其实人这一辈子从可以看到不同开始,就想尝试着去理解人和事。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那些微妙而关键的感性差异,使我们每个人都变成了说独立语言的生物。
也许沟通和交流能在岛与岛之间建造桥梁,但桥梁的存在也终究拉近不了实际距离啊。
很多事情,一旦发生了,就再也抹不掉了,那些事情会改变一个人,也许会成为一个人无法逾越的鸿沟。
我们自己是不是也……?
一般来说,人类定义“回忆”的方式由于是一种美化所以一向自我中心——与自己无关的事情记住了也只是故事,就算本来与自己有关、不过出于种种原因想起来就后悔,情愿和自己没关系,情愿没发生过的事情也会被自顾自从名为“回忆”的盒子里捡出去不加修饰地扔在意识角落假装看不见。
直到有一天出现毫无预兆的契机,像看陌生人那样惊奇地重新发现躺在角落里的那个未加工半成品,以及为了它花过各种各样力气的,几乎不认识的自己。
像是雨刷刷过玻璃,一下子一切都明朗了。
最后谁摆脱了布恩蒂亚家族的宿命呢?活着的人死了,死去的人依然沉睡着。但在那一刻,如同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一般,他们又在一起了。
想到这些时候看到这样的结局就好了。要是还能微笑,就好得不能再好了。
搞不清马尔克斯老爷子怎么想的,眼下我们可以正大光明地在书店买到正版《百年孤独》装文艺青年了。
马尔克斯老爷子说,这样的家庭不会再在地球上出现。
但愿如此。
我不知道孤独象征着何物,也许是精神,也许是肉体。人类生而孤独,死后灵魂也无法幸免。也许这个世界给予人类的的一生必须背负着的沉重的烙印,便是如影随形的孤独。从这一点上来看,无人不孤独。肉体、外在与表面是停留在这个繁华热闹的世界,与无数人打着交道,生活在群体中。灵魂、内在、却是活在独自、只有的世界里,精神是独立于肉体而存在的,思想能与外界分享、交流,可灵魂必须得到独立的思考才能得以更高层次的深化。
有时候身边的人越多,与外界的沟通越多,得到的信息与反馈越多,就越能体会到内在世界精神的与独立。外表接受阳光,内心处以安静、幽深的黑暗;外界流经时光岁月,内心的自我则得以一片凝固的永恒的时间。在此间隙,肉体与表面光滑无损,思想与灵魂历千锤经百炼、在无数思考疑问中打磨淬火、zui终到达片刻的成熟。
世间本无对错,只有不同的理解与不同的见地。成熟与不成熟,界限非常模糊,无所谓何谓正确,不同的人以不同的解释获得不同的支持。本无善恶,取人性命,报以恶果,若失去性命之人本就为罪大恶极之人?杀人者无心、有心;失手、蓄谋,各样情况交错,以何为标准、准则?有信仰与有无信仰的人,生活方式也翻天覆地之变化,若以对方为正确,岂不是杀人至于无形,否定了一个人的生命的的意义,倒比扼杀了这人的性命更加残忍。学习有各种方法,以为融会贯通zui佳,并不需反复询问知识深浅。分数可衡量某个时期的付出,却得不出此人品行、智慧的丰富程度,为蚁群所用,多中取少之时,才为体现分数考试价值之时。知识永无止境,断章取义、以小断大、舍远贪近、求分弃才需改进。
对待人生,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态度、人生观与原则。
自认为,温婉的细涓长流的为zui惬意不过的生活方式。正是这种理想生活,简单而又难得。书本,单人,细笔,空房独处一下午。房外倾泻阳光,房内静聆阅书,感受文字的世界,享受独处的快感。刹那间,能听见平凡渺小的生命中,心灵的深处,身体里,灵魂在亘古持久的孤独中永恒的巨大的轰鸣。
我的生活态度,也便是独立且无时无刻不在思考,无论是面对过去,现在,或是未来。
《人生》是路遥的一部中篇小说,发表于1982年,它以改革时期陕北高原的城乡生活为时空背景,叙述了高中毕业生高加林回到土地又离开土地,再回到土地的这样一个人生的变化过程。高加林同农村姑娘刘巧珍,城市姑娘黄亚萍之间的感情纠葛构成了故事发展的矛盾,也正是体现那种艰难选取的杯具。一向以来,我都比较喜欢看有故事情节的作品,而《人生》也就是以它那一波三折的故事吸引了我。小说的主人公高加林,一个才貌双全农村青年高中毕业后没能走进梦寐以求的城市,回到农村当上了民办小学的教师,那时的他已经很满足这个既能体现他的才能而又使他充满期望的职业,但是好景不长,他被有权有势的大队书记高明楼的儿子三星顶替了,他重新回到了土地,当上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
然而,心性极高的他又怎能安于现状呢?当机遇再次降临到了高加林身上时,他义无反顾地抓住了这次机会,重新回到了城市,当上了县里的通讯干事,一个有头有脸,风风光光的"记者",成了城里引人瞩目的人才。事实上,他确实也是相当出色的,他辛勤、朴实、勇敢,自信,他热爱生活,有着远大的理想和抱负。他凭着自己的才能和努力在城里大显身手。但是最后有一天,高加林进城的背后原因被人告发了,他要应对的是重新回到生他养他的那片土地,他的所有的理想和抱负如同过眼云烟难以挽留了。他难以承受这份打击更难以应对生他养他的那片土地。他减少了狂热而又冷静的反省,理解了德顺爷爷的一翻话,而后一下子扑倒在黄土地上。对于高加林的才华我是佩服的,对于高加林工作旅程中的变迁我是同情的,对于高加林的理想和追求我也是理解的。然而,对于高加林的感情我却不明白该说什么好。正如小说中描述的,农村姑娘刘巧珍美丽,善良,她没有文化,但是却真心真意地爱上了高加林这个"文化人",她的爱质朴纯真,她以她的那种充满激情而又实际的作法表白了她的炽烈的爱。就在高加林离开讲台,失意无奈的时候,她的爱给了高加林精神上的慰籍,但当高加林重新离开土地,走进城市,遇到了他的同学黄亚萍时,心灵的天平就一下子倾斜了。与巧珍相比,黄亚萍无疑是位现代女性,她开朗活泼,却又任性专横,她对高加林的爱炽烈大胆又有一种征服欲。高加林的确与她有许多相似的地方:他们有相同的知识背景,又有许多感兴趣的话题,当他们俩口若悬河,侃侃而谈时,高加林已经进入了一种艰难的选取之中。
当高加林隐隐地有了这种想法时,他的念头很快便被另一种感情压下去了,他想起了巧珍那亲切可爱的脸庞,想起了巧珍那种无私而温柔的爱。当巧珍带着狗皮褥子来看他时,他的那种难以言说的复杂的感情一下子表现了出来。在经过反复思考后,他最后理解了黄亚萍的爱,无情地拒绝了深深爱着他的姑娘巧珍。更令人感伤的是,当高加林委婉地对巧珍表达了他的这种选取后,巧珍没有任何言语含泪理解了,她没有过多地责怪高加林,反而更担心高加林以后的生活,劝他在外照顾好自己,但是泪水却流下了脸颊。我被这无私的爱而感动着,也被巧珍那坚强和豁达而感动着。也许人生就是这样吧!
“人生的道路虽然慢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个性是当人年轻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的。有些岔道口,譬如政治上的岔道口,事业上的岔道口,个人生活上的岔道口,你走错一步,能够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能够影响一生’’这是写在《人生》扉页上的一段话,路遥借用柳青的这段话概括了高加林的人生,当然,也启发了我们的人生。我想,人生就如这段话一样,让我们慢慢去走,去体验,去感受其中的酸甜苦辣。直到有一天,我们老了,回首往事时能欣然一笑。
高加林在人生不得意的时候依然点燃理想的火种,照亮了生命里漆黑的路途。他的生活道路真的遇上很多岔道口。之后,他凭着真才实学平步青云了,但在感情这个岔道口前,他走错了——他抛弃了昔日和他同甘共苦的爱人巧珍。
是的,在未来的生活里,我们也会遇到许多的岔道口。我们在持续生活热情的时候,或者,真的要增加一些自我反省的力量!
最后,引用路遥写在《人生》序言里面的一段话,让我们共勉,同时这也是我要对我自己以及和我一样处境的人要说的话。
我们要有坚强的性格。一个软弱的人不能长期胜任艰苦的劳动。性格的坚定是建立在信仰的坚定的基础上的。一个人要对社会、事业等方面没有正确的认识和坚定的信仰,也就不可能具有性格的坚定性。而一个经常动摇的人怎样可能去完成一项艰难困苦的事业?
性格也不完全是天生的,主要是在长期社会生活中构成的。我们不仅仅要在工作实践中,更重要的是就应在日常生活中主动寻找困难,在不断克服各种困难的过程中锻炼自己的性格。不要羡慕安逸和享乐,不要陶醉在一时的顺利和胜利中,我们应不断的强迫自己自找苦吃!对生活就应永远持续热情!”
人生就如一阵风,它是能穿越荆棘的。只有穿越过荆棘,这阵风才能吹绿万山遍野,才能吹来万紫千红,才能迎来人生的春华秋实!
《活着》这部小说讲得很悲惨,当一位名叫富贵的老人以乐观的心态讲述着自己的亲人一个个地离去,我们同情他。当然,这个世界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年轻的时候做过多少蠢事,也许将来有多少厄运发生在你身上!我们也许会同情他,但并不会可怜他,因为人总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所以富贵的故事告诉我们:但行前路,也要考虑后果!
人生本就是一个学习的过程,无论是孩子还是父母,亦或是为人丈夫,都应该先学着做人!有些东西可以去尝试,但需要一个合适的“度”,正如《活着》中的富贵,不能因为父亲是地主,家里有钱,就不顾父母,妻子的阻挠,到外面的花花世界去追求自己所谓的“人间极乐”!
人生在世,何来亏欠,都是本色出演!人生都是一场骗局,谁的骗局高明,谁就活得更好!人是世界上最聪明的动物,同样也是世界上最傻的动物!有些东西拥有的时候,不懂得去珍惜,直到失去后才后悔莫及。我们望着富贵和老牛的背影渐行渐远,从他们的背影中,我们看到了活着的艰辛,看到了活着的不易。故事的最后老人和老牛成为彼此的依赖,也许剩下的时光可能会很累,但我希望他们是快乐度过的,也愿他们只为活着而活着!
活着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容易的,但活得潇洒,每天都快乐却又是非常困难的。《老人与海》中说:“一个人生来并不是要给打败的,你尽可能把他消灭掉,但就是打不败他”,我想既然活着,就去和所谓的命运抗争。正如电影哪咤中所言“若命运不公,就和它斗到底”!你问我人是否能改变命运,我不晓得,但我晓得的是,不认命也许就是富贵的命吧!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作者吴承恩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正是这离奇的故事情节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心,致使此书成为了我国古代的四大名着之一。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而且在他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毛手毛脚,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因为我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
那四本厚厚的名着,是每个自诩热爱中国古代文化的人必须修读的。我自然不能免俗,刀光剑影,勾心斗角,爱恨缠绵,都不适合此时阅读,于是再次翻开了《西游记》,进入了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受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语言;有人干脆把它当作道德修养小说或ZZ寓言。但在我看来,它什么都不是,它只是“游戏之作”,是一个单纯的神话世界。我在读这本小说时常常有一种共鸣感,想必这是我内心深处对于自由的渴望在呼喊吧!
认真读了大文学家鲁迅的《少年闰土》之后,我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鲁迅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色彩,眼前不由得出现了一幅幅令人怡神的自然美画。
我读鲁迅的这篇充满童年回忆的散文时,如同身在临其境,仿佛正在读着鲁迅爷爷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他,正在与闰土在厨房里谈天说地,聊个不停呢!那是鲁迅与闰土相遇的第一天。
闰土是个健康的少年,为什么呢?文中说“紫色的圆脸”是暗指闰土健康的肤色,经常劳作的象征。不仅如此,闰土还是一个见多识广的少年。他不停的把自己雪地捕鸟、海边拾贝、瓜地刺猹、看跳鱼儿的事告诉鲁迅。鲁迅也十分渴望有闰土那样自由自在的生活。
闰土知识丰富,我和他一比,真是羞愧,我整天呆在家中,对外边的事了解甚少。可见,我的知识很贫乏。鲁迅先生写的《少年闰土》使我收益非浅,他使我知道了自己的知识很浅薄,从现在开始,我应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将来成为一个爱国的祖国栋梁。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面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缘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择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可以面对着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已的过去是否清楚地知道并且敢干面对,我不敢说。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么做,我面对的是无法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无奈和内心与现实的强烈,盾,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现实中的琐碎,而在内心寻求思想上的解脱,但不管怎样,我始终希望自已能对世界友好,尽管天性中的倔强与后天形成的反叛也许会导致我走上叛逆的路。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每个人的童年也不一样,有的人的童年很美好,但也有的人的童年一点也不幸福;我的童年却是代表幸福和美好的,而凡卡的童年却是代表不幸和悲痛的黑色!我和他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啊!
凡卡如果做不好事情,就会受到老板的毒打,老板娘那鱼嘴直戳他的脸。他早上支持一点儿面包,中午一碗西周,晚上还是一点儿面包,这样一定吃不饱;在寒冷的冬天里,老板还不让他睡在过道里,那可是寒冷的新加坡啊!只要他们的小崽子一哭,凡客就别想睡觉。而我在寒冷的冬天,盖上暖和的棉被,睡在软绵绵的床上,幸福极了!在学校有老师的帮助,又有同学的陪伴和父母的宠爱;我早上有香喷喷的饭菜和面包,还有营养非常高的鸡蛋,而他又是一点面包;中午有面条,想吃多少就吃多少,他却是一碗稀粥。
一个求岁的孩子是多么需要关心和关爱,这正是学知识的时候,而他却不能上学。被爷爷送到鞋匠拿去做学徒,老板对他一点也不好,凡卡只有一个亲人,而我们身边到处都是亲人。我们是家人的贴心小枕头,他的道德却是社会上的冷漠和残酷。上天为什么给予我们是多么公正、公平,给予他的却是截然不同,是因为凡卡是穷人家吗?上天应该对每个人都公正、公平,为什么对他不公平。
为什么我们同样是孩子?童年确实不一样的,那是因为社会的制度不同,我们生活在新中国,而他还是在那个旧俄国居住着。
想想自己,在想想凡卡,我更加感到社会主义无限好,决心珍惜这美好的时光,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做一个有用的人。
茶馆是以北京一座茶馆为舞台,事实上,一个大茶馆就是一个小社会,展开了清末戊戌维新失败以后、民国初年北洋军阀混战时期和国民政府在大陆的统治崩溃前夕三个不同时代的生活嘲和历史动向。茶馆是老舍秀的戏剧创作,正像曹禺先生所说,它是“中国戏剧空前的范例”。
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每个不同的人物都代表了当时社会不同职业、阶级的不同群体。看似多达几十位的出场人物,却无一显得重复。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等等身世不同、个性显著的人物形象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就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深深刻在脑中。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正如卷首老舍先生予其的定位一般:精明、有些私心而心眼不坏。通览全文,在我眼中他作为一个掌柜,很圆滑又显得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然而,在结局中他不忍看到茶馆被高官与小人夺取,默默地在后院自杀。这一情节,仿佛出乎了人们的意料,但仔细一想,又在情理之中,让人心酸不已。这么一个走着中庸之道的掌柜,却选择以极端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老舍先生通过一个人物,以其行为与性格的强烈反差,反映了一个时代的悲哀,表达了作者对当时社会风气的讽刺与不满。
茶馆里有些语言我特别喜欢。大傻杨的话是一个非常巧妙的开幕办法。我从来没听过数来宝。我发觉了中国人跟美国人说话的法子很不一样,差别相当大!中国人是比较含蓄;他们常用客气话和婉转的话,这是中文最难学的地方!在茶馆看到了地道的中国人的说法,笑的是在第二幕,两个拜把子兄弟想娶一个太太,但是不好意思告诉刘麻子他们的奇怪要求,他们当然不直说出来,反而他们说,“这两个人穿一条裤子的交情……没人笑话俺们的交情。”刘麻子同意,“没人耻笑。”他们又说,“那你说这三个人的交情也没人耻笑吧?”我也很喜欢刘麻子的反应。“平常都说这小两口儿,小两口儿,谁听说过小三口儿的呢?”中文里真有微妙的意义!
在茶馆里,我们处处可以看到老舍其作为一个语言大师的风范。茶馆中,十几个人物依次登台,却个个形象立体,性格鲜明,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其写作语言的性格化,时代化,应人切景;老舍以笑写悲,寓庄于谐,以幽默风趣的语言辛辣地讽刺了那些于三个时代中光怪陆离的丑类;北京化的口语也是本剧一大特色,给穿梭于茶馆中的人物注入生命。
茶馆这三幕共占了五十年的时间,而老舍先生仅仅用一些个小人物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我想当你合上书本的一瞬,你会感觉到你和那些小人物一起度过了漫长艰辛的五十年。每个人物都扮演着自己的故事,同时又与各自所处时代密切关联。揭示了社会一角,展览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的性格生活。
从书店阿姨那里听说,必读书目里面有一本地理书,我不禁叫苦连天。因为我读过地理书,不但枯燥,而且乏味的令人难以读下去,一打开书就有些后悔为什么要读。
我慢腾腾的打开了《地球的故事》,可是还没有等到我像往常一样读地理的时候做准备工作,我就早被这本书诙谐、幽默的文字给吸引住了。这还哪里是我印象中那种罗列一大堆的数据、文字个个都看不明白的地理书呀?这里面的每一个字都充满了趣味性,比如:两级就是你用一根筷子穿透一个球的两端。”比喻的很生动。再看看我往常地理书中的吧:宇宙爆炸时生成的元素为:77%氢、23%氦、0.0000001%锂……“两本地理书比较,简直相差甚远。
地球,是一个大家园。这个家园里面,人倒是一个热点话题,在美国作家房龙先生的这本书中,包含了全世界各国的语言、文化、历史,读完这本书,我觉得地球——这个往常我并不了解的大千世界好像与我亲近了许多,各国侨胞的文化历史我也已经历历在目。
在这本书中,地理变成了一个个童话,一个个充满趣味的真实童话,被房龙先生信手拈来,讲给我们听。
在《地球的故事》这本书的最后,房龙先生根据目前的状况,呼吁人们开始行动。保护好自然环境,尽力平息已经要燃起的战火,保护好宝贵的森林资源和海洋资源。
地球——这个大千世界中的每一个生命都应该相亲相爱,将别人的忧伤和幸福当做自己的忧伤和幸福去感受,去体会。
用我们自己的话来结尾吧,也就是说:“一个地方的繁荣与富强,需要那个地方的宗教、经济、商业、农业……等等人民为全人类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在读《围城》时,我总是觉得我和方鸿渐很像,明明只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却时刻受到时代和社会的束缚;明明不想伤害周围的人,却在无形中伤害了每一个;明明在时代背景下只想混混日子却有时还存在一点点的正义感和良知。常常因为做错事想要忏悔和道歉,却在后来默默骗自己,事情过去了就算了。唐小姐是小说中没有染上被嘲讽调侃意味的人物,他们之间的感情不掺杂任何的世俗的东西,可以说是给人新鲜纯真的感觉,好像让人们想起了年轻时的自己。原以为他们可以经历种种挫折然后在一起,但是没有想到他们竟然如此轻松的就放弃了对方,就好像我也不能坚持我的所爱一样,很难将自己喜欢的东西进行到底,最后被别人说成半途而废的人。
我很喜欢钱钟书的语言,从不吊书袋子,没有半点浮夸风。用最朴实无华的语言写出最贴近我们内心的东西,用最温柔的话语批判周围的人和社会上的事,有可能他经历的比我们多,所以想到的比我们深刻。方鸿渐的一生就像是我们每个人的一生,有些东西是注定的,有些东西是我们错过的,肯能我们最后得到的并不是我们想要的。我们的一生中会遇到太多太多的人,而大部分都是过客,我们想留都留不住。就像是船只,别人在我们的港口停留过,我们也在别人的港口停留过,可是这只是时间长多的问题,船不可能永远停留在一个港口,我们终将离去,驶向远方,虽然没有人知道终点是什么,但我还是前进了。
有可能你会认为我这样看待方和唐的爱情太过于庸俗、肤浅和幼稚,可能有些人说作者就是要营造出这样的气氛,让人们感觉得不到的才是的。但是我真的希望他们在一起,我不明白,为什么美好永远只属于片刻,而围绕我们周围更多的却是生活的艰辛和无奈。也许会有人说这就是生活,但是我觉得这话只是一个世俗的人长期被生活压迫所发出的叹息。至于,为什么美好的东西总是留不住这个问题,没有人能够回答。
《少年闰土》是我少年时学的一篇鲁迅先生作品之一,少年时我喜欢鲁迅先生的《三味书屋》《祥林嫂》和这篇文章(这一篇文章是从鲁迅先生的《故乡》中节选下来的。)在那时的记忆里,鲁迅的作品对我来说比较的不好懂,学习起来也是特别吃力,往往因为一篇文章吃不懂,我会花好久来背会它,但常常还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文章中那些我不知道东西:紫色的桑葚,墙角的何首乌,四角的天空;还有那无法感知的时代背景.....有的又让我时常会联想它们样子,如:何首乌是个像小孩的紫色植物?能吃能用么?那紫色的桑葚是啥样的?像葡萄吗?粜米是怎样一回事?《纪念刘和珍君》问为啥要用纪而不是记?
《少年闰土》也是我对鲁迅有一个新的认识文章,一篇能读懂的文章,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布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跟随着付静老师让孩子们读课文,忽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他,正和闰土在厨房里谈天说地呢:这是初遇闰土的第一天,闰土很高兴,他和我不停的述说着在城市里看到的东西。闰土是一个富于表现力的少年,是一个有更多的新鲜生活和新鲜感受要表达的少年……闰土仿佛也是
我的一个儿时的玩伴之一,同他一起去捕鸟,去看瓜——北方的我也可以与他有联系,虽然看瓜时不会有猹的出现……随着付静老师时不时的将课文中的片段或句子出现在课件中,让孩子伴随着音乐读课文,我也仿佛是那学文的孩子般,跟着身边的学生一起读文:“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戴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用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这一段话该用怎样的语气读呢?语速是怎样的?付静老师的这一质问,引这孩子们反复读文,继续去读悟感知这段话,一句句普普通通的问语,吸引着孩子们去感受着中华语言文字的的“美”。当课件中出示的闰土和“我”的照片伴随着音乐,付老师又带领着我们继续学文:雪地捕鸟,刺猹。?哦,记得当是学这篇文章时我还对猹的样子满是疑问:猹是啥样的,咬人吗?付老师仿佛看出了“我们”的疑问:“来大家看看这就是猹,南方田地里常见的小动物,看看它的皮毛,多滑”….哦原来老师都知道孩子们的疑问,这不很快就解决了?有课件真好!接下来“那高墙上的四角天空”付老师也为同学们出事了课件图片,我的多年的小疑问也在这一刻被彻底的解开了!渐渐地我对文中的少年闰土十分敬佩,对文中的“我”能有这样的儿时朋友而感到无比高兴。少年闰土不但聪明,活泼,而且知识丰富,给人们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使我对他产生了敬佩之情……
反复读文,换角色读文体会动词的语义语境,对四个小故事的读﹑品﹑评全面的去感受童年伙伴闰土的聪明﹑勇敢﹑机灵和宏儿深
厚友谊。伴随着下课铃的响起,让一节课在轻松愉快中度过,这样的感觉真好!
“若干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加西亚·马尔克斯在魔幻现实主义代表作《百年孤独》的开篇这样写道。布恩地亚上校的记忆犹如一滴墨水坠落在宣纸上,无法停止地渲染开来。
恰如《百年孤独》这个题目给人的感觉一样,开篇这段话,马尔克斯将时间和空间拉长延展,给读者以脱离现实时间的魔幻般的感受。
小说的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女婴,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m,而这个密ma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女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作为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百年孤独》以复杂的背景和离奇的情节鹤立于拉美文学史之林,作品充满了理想的光辉。遥远的马贡多小镇上发生着离奇的事情:奥雷良诺领导了32次起义结果都失败;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在晚年不断地织裹尸布;奥雷良诺第二则是不断地修理门窗;俏姑娘雷梅苔丝每天要洗好几次澡;小镇马贡多一场骤然而至的雨持续下了四年十一个月又两天,此后十年,马贡多滴雨未下;布恩地亚家族的人对美尔加德斯的磁铁痴迷不已并且反复上当;第七代奥雷良诺是一个出生就有尾巴女婴,却被蚂蚁咬烂后拖进蚁穴;随后一场飓风吹走了马贡多小镇,吹走了一切,比那场持续四年十一个月有两天的暴雨带走的更多……读起来总是给人很虚幻很缥缈如此不真切的感觉。
小说的结局布恩地亚家族连同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的结尾写道:“就在奥雷良诺·布恩地亚译完羊皮纸手稿的最后瞬间,马贡多这个镜子似的(或者蜃景似的)城镇,将被飓风从地面一扫而光。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抹掉,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作者对于落后和愚昧的态度是彻底否定的,于是安排了一场飓风队旧事物来了一次彻底的清理。“百年孤独”,既是说拉美落后的时间之长,又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作者的心态:对进步和先进的漫长等待。百年孤独,百年的等待。至于这以后,落后和贫穷还会不会出现,没有明确答案,但是马尔克斯的愿望是美好的:“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所谓魔幻现实主义,以荒诞的形式反映现实,不管马贡多发生的一切有多离奇古怪和扑朔迷离,都是取材于马尔克斯对拉美现实的观察和感悟。
对梦想与光荣的向往,对独立与自由的憧憬,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找到了最终完美无缺的结合点。
书由文字构成,书的文字构成了令人难忘的情节。而一些书更是只通过一个很小的点,叙述了整个面的特况,这种奇妙的感受,是我读完老舍的《茶馆》之后才萌生的。
泡一杯茶,紧跟着老舍,就走进了那些波涛汹涌的年代……在满清王朝即将灭亡的年代,北京的裕泰茶馆却依然一派“繁荣”景象。年轻精明的掌柜王利发,各方照顾,左右逢源。然而,在这个“繁荣”的背后隐藏着整个社会令人窒息的衰亡:洋货充斥市场、农村破产、爱国者遭逮捕。到了民国初年,连年不断的内战使百姓深受苦难,北京城里的大茶馆都关了门。尽管如此,社会上的_仍波及茶馆。又过了三十年,已是风烛残年的王掌柜,仍在拼命支撑着茶馆,以独特的角度在上演着整个社会的戏。
一切还在继续,日本投降了,但__和美帝国主义又使人民陷入了内战的灾难。吉普车横冲直撞,爱国人士惨遭镇压,流氓特务要霸占王掌柜苦心经营了一辈子的茶馆。王利发绝望了。
这时,恰巧来了两位五十年前结交的朋友,一位是曾被清廷逮捕过的正人君子常四爷,一位是办了半辈子实业结果彻底垮了台的秦二爷。三位老人撒着捡来的纸钱,凄惨地叫着、笑着,这种场景容易想象,令人难忘、发指。最后只剩下王利发一人,安然了结他的一生。这种安静的凄景,比轰轰烈烈的流血牺牲还要令人心酸!
茶馆,在中国极为常见,但却是一个很特殊的地方。茶馆几乎浓缩了整个社会的各种形态,并随着社会的变革而同步地演出着一幕幕的人间活剧。
《茶馆》通过“裕泰”的茶馆陈设古朴、新式、简陋的变化,昭示了茶馆在各个特定历史时期中的时代特征和文化特征。难以忘记那开始时,茶客的弄鸟、吃茶、玩虫,虽有些略带古风的声色,但由于“侦缉”的出现及“莫谈国事”的纸条,一动一静,均产生着一种令人压抑的气氛。
在第二幕中,“裕泰”的生存,及茶馆设施的更新与场面的收缩,无疑暗示着茶馆在这个矛盾不断加剧的社会中所作的抗争。难忘那茶馆中的“洋气”以及那越写越大的“莫谈国事”纸条,则预示着更大的危机。
一转眼,到了第三幕,不仅“莫谈国事”的纸条写得更大,数目更多,而且旁边还有一张纸条:“茶钱先付”。这表明了茶馆已经到了入不敷出的地步,而“茶钱先付”“莫谈国事”显然反映了一种因果联系。难忘世态的炎凉、冷漠刻骨铭心……
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段,简洁、干净,也十分容易表现剧情,这便是这本剧的优点。从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到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再到__政权覆灭前夕,人物表现年代,而年代又作为人物表现的背景,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馆提升到不得不让人用看“历史剧”的眼光评审这部巨作。
读者在感叹,老舍在感叹,茶馆在感叹,历史在感叹,中国在感叹。我们——所有中国人,都一定不会忘却这一位作家,这一部《茶馆》,这一段历史的影子!
《茶馆》是以北京一座茶馆为舞台,事实上,一个大茶馆就是一个小社会,展开了清末戊戌维新失败以后、民国初年北洋军阀混战时期和国民政府在大陆的统治崩溃前夕三个不同时代的生活场景和历史动向。《茶馆》是老舍秀的戏剧创作,正像曹禺先生所说,它是“中国戏剧空前的范例”。
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每个不同的人物都代表了当时社会不同职业、阶级的不同群体。看似多达几十位的出场人物,却无一显得重复。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等等身世不同、个性显著的人物形象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就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深深刻在脑中。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正如卷首老舍先生予其的定位一般:精明、有些私心而心眼不坏。通览全文,在我眼中他作为一个掌柜,很圆滑又显得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然而,在结局中他不忍看到茶馆被高官与小人夺取,默默地在后院自杀。这一情节,仿佛出乎了人们的意料,但仔细一想,又在情理之中,让人心酸不已。这么一个走着中庸之道的掌柜,却选择以极端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老舍先生通过一个人物,以其行为与性格的强烈反差,反映了一个时代的悲哀,表达了作者对当时社会风气的讽刺与不满。
《茶馆》里有些语言我特别喜欢。大傻杨的话是一个非常巧妙的开幕办法。我从来没听过数来宝。我发觉了中国人跟美国人说话的法子很不一样,差别相当大!中国人是比较含蓄;他们常用客气话和婉转的话,这是中文最难学的地方!在《茶馆》看到了地道的中国人的说法,笑的是在第二幕,两个拜把子兄弟想娶一个太太,但是不好意思告诉刘麻子他们的奇怪要求,他们当然不直说出来,反而他们说,“这两个人穿一条裤子的交情……没人笑话俺们的交情。”刘麻子同意,“没人耻笑。”他们又说,“那你说这三个人的交情也没人耻笑吧?”我也很喜欢刘麻子的反应。“平常都说这小两口儿,小两口儿,谁听说过小三口儿的呢?”中文里真有微妙的意义!
偶然得知,我手上的这本书,是中国第一次获得正式授权出版的。以前多少名人,包括深受马尔克斯影响的莫言,翻阅过的《百年孤独》,都是盗版。突然觉得它分外珍贵。
说的是孤独,看见别人写的读后感都是围绕着这两个字而写。不不不,你们都搞错了,不是文艺青年自己喝着咖啡所发出孤独的感叹,不是非主流们黑白人生的孤独,更不是每天宅在房间里没朋友的那种孤独。
这种孤独,是一个根深蒂固,天生性格的人,非一般外物所能改变。是一种追求理想过后,发现这种追求根本没有意义,多年来的精神支柱突然消亡所带来的那种孤独与彷徨,正如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被迫发动三十二场战争,打破与死亡之间的所有协定,并像猪一样在荣誉的猪圈里打滚,最后耽搁了将近四十年才发现纯真的可贵”。也正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一人,追求科学而最终精神失常,被捆在树上至死。
最奇怪的莫过于整个马孔多都陷入了失眠症的泥潭里,一直不睡觉,但却一直遗忘东西,不得不在每样东西上贴上标签,杯子、碗、凳子之类的。这是一个民族的孤独,他们盲目的追求,只知道不停地往前走,却不知道自己在追逐什么,而身后的事物——历史,却被他们渐渐遗忘。而生活在这里的何塞家族,一共经历了六代,但每一代却只是第一代的轮回,改不了那种流淌在血液里的盲目,向往虚无的东西。
但马孔多的女人们却是坚强独立。她们务实勤奋,乌尔苏拉照顾全家,开糖果店赚钱不断修建家;阿玛兰坦热衷于刺绣;蕾梅黛丝则心地善良。而她们都带有传奇色彩:乌尔苏拉活到一百四十岁,阿玛兰坦和死神对话,而蕾梅黛丝则飘上天去了。
马尔克斯的这番回答,正是对马孔多的孤独的解释。
从小是一个少爷,一个无知的小孩,到一个为了一百亩田而疯狂赌博的年轻人,以致赌光了家产,被国民党抓去拉大炮,到了人生的末端,亲人纷纷先他而去,只留他苟活着。这么一个苦命的人儿呀,就是余华作品《活着》的主人公——福贵。他早年丧父母,中年又丧了一对儿女,那可怜的妻子和女婿呀,死神也不放过,还有他那唯一的外孙儿苦根,因吃多了豆,也被活活撑死了。
福贵,他一生不福不贵。作者的“假惺惺”有点让人反感,他经常会在你被悲惨的情节弄得快窒息时,加入一丝淡淡的喜悦,如同在黑暗的世界中给了你一丝丝的光明。而当你刚刚松了口气时,你却发现这只是个巨大的陷阱:就像有庆长跑得了第一,紧接着就面临死亡;凤霞怀孕了,一家人终于露出了难得的笑颜,不久,她又因难产而死了。
作者的手法真是太残忍了。他让我惊愕地站在那里,站在他描绘的世界里。我仿佛看到一棵快枯萎的树,刚抽出一点让人喜悦的丫枝,他便无情地举起斧子,拦腰斩断,斩断了这让人期待的美好。
我想福贵活下来又有什么意义呢?这太可怕了,死了一堆人,都是他的亲人,全是他的血和肉呀!最后只留一头老了的牛和他相依为命。他留在世间还有什么意思,他的灵魂是不全的。我曾以为失去自己喜欢的东西是痛苦的,可是福贵接二连三地失去亲人,那仅仅是痛苦吗,那是绝望。当绝望在你心中时,你虽然活着,但已经是死人了,所以福贵没有真正痛苦过,他是万念俱灰,是行尸走肉。
我想余华写作的目的是让我们感悟人生的沉重吧,直到看到他说的写作缘起——
“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的那位老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这样的一篇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人在活着的过程中免不了苦难,但你必须去忍受。这也许就是作者要告诉我们的吧。但是我的感受完全不止这些,它引起了我对人生的思考。
活着,真好
——读余华《活着》有感
人生难以一帆风顺,定会跌宕起伏。这起伏,可能对生命的旅途无关痛痒,诸如作业被批,小考失利;亦可能改变你的人生轨迹,诸如高考、从业……
但是,无论大喜,亦或大悲,只有活着,你才能感知这一切,才有机会去细品人间甘甜,才能去遍尝人间疾苦。
书中,春生,书里一个自杀而不是为外界因素而死亡的人,却给我留下了很深的灰冷的印象。被拉去当兵,他没想过自杀;为了抢一两个大饼而鼻青脸肿,他没想过自杀;一次次逃走又被抓回,他亦没想过自杀。他知道,战争终究会结束,即便周围一片黑暗,在那遥远的地方,仍有一丝微茫光明。他熬过了战争,终选择了自杀。或许,是从县长位置跌落又为万人所指,身心饱受摧残,或许,是十年_,心中的光明比战争的结束来得更遥遥无期,无论怎样,他都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都不会看到、胜利降临眼前了。正如普希金在《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中所说“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是的,一切好的、坏的、乐的、悲的,只要我们都还活着,这一切的一切都会被时间的长河,冲散到天涯。
本书的主人公,福贵,给人的,则是一种渡尽劫波仍积极向上的人生色彩。他家道中落,一个地主家的公子哥儿沦为无家可归,亲人都离他而去,甚至和他相依为命的外孙苦根也死了。前路凄苦,他为什么要活着?人生黯淡,为什么还要“熬”剩下的一天天呢?为什么还要苟延残喘地活在这个令你身心俱疲的世界上呢?看完《活着》以后,这个问题曾一直一直在困扰着我,无解。苦根死后,他,没有随着已故的亲人,一起奔赴那虚妄远方,而是天天和老牛一起,孤苦伶仃活在世上,独尝世态炎凉。
生命是享受一切的基础,是创造有意义人生的前提。福贵向往着以后的日子,对将来的未知充满憧憬,经历诸多磨难,不屈不挠,即便在他亲人都离他远去剩下孤零零的自己,即便只剩下一头和他一样苍老的牛。他坚定地、坚定地要活下去,希望这头牛会成为他人生旅途中的最后一位伴侣,在他心里,还有一片没有被那种磨难所涂黑的大光明。福贵渡尽劫波依然仰起头来微笑的顽强,永远不会被困难_的坚韧,对生存对生命的难以描述的的渴求,给我心灵的震撼。
活着,真是一件幸福的事。只有活着,才有机会斟酌悲喜;只有活着,才有资格评点成败;只有活着,才有心境品味荣辱;只有活着,才有精力参悟生死……
有生命,才能享受这一切。活着,真好。
在这个快乐的寒假里,我读了《朝花夕拾呐喊》这本书。
《朝花夕拾呐喊》的原名是《旧事重提》,书中讲了二十三个故事,在初中和小学就学过鲁迅先生的《故乡》鲁迅的童年还是比较幸福的。
鲁迅对家乡和家乡的每一个人都记得非常清楚,与故乡的感情没有因时间而生疏的,阿长被称为长妈妈,发生的一些事由开始的仇恨而变成敬意,阿长去世时,作者特意写了小时候和阿长之间的一些故事。
作者由社会现象来描述人间黑暗,反映了对现实的强烈不满,而自己有身单力薄无法抵抗,只能借用文字反映现实和阿长之间的故事,鲁迅先生应该是认为文字的力量是伟大的。
鲁迅没有受那种腐朽的生活方式的影响,不迷恋纸醉金迷的生活,近墨者黑的例子也并不全都是。近墨者主要是看一个人的心灵如何。如果一个人的意志坚定,品格高尚在肮脏的环境中不但不会受其污染,反而更能显示其高风亮节。鲁迅这种近墨者而黑的精神令人敬仰,由此书可以联想现在在近代社会又何尝不是这种现象呢?现在社会尤其需要高风亮节的精神。
《骆驼祥子》讲述的是旧中国北平城里一个人力车夫祥子的悲剧故事。祥子来到城市,渴望以自己诚实的劳动,创造生活。他怀着买车的信念,拼命的赚钱,就像是一个旋转的小陀螺。终于,祥子得到了梦寐以求的车,那辆车对于祥子来说,不知道是他磨破了多少双鞋换来的。可是命运捉弄人,车接二连三的被人夺走,祥子的梦想之火一次次的熄灭。但祥子仍然不肯放弃,不断的振作起来,再度奋斗。在此,我不由地感动和怜悯了,对祥子那坚持不懈,为梦想而拼搏的那股韧劲而感动;对祥子被悲惨的命运所折磨,而只能无奈地沮丧和失望感到怜悯。这教育了我:要坚强的面对困难,失败了靠自己站起。
之后在从与虎妞的结合到虎妞最终死去的期间,使祥子的心灵深受打击。最终车卖了,虎妞死了,一切都化为了乌有,又如同刚开始般。一切的一切像用橡皮擦擦笔痕般,将一切都挥发了,只留下几条深深的印痕。而在祥子心中,深深的印痕却永远烙下了。祥子从此对世界充满了敌意,开始报复身边的所有人。从前讲义气的祥子,如今却开始欺骗自己的朋友、利用他们,把他们的一切都骗抢过来。他变得奸诈,甚至无耻。简直变了一个人,偷抢拐骗,只要能拿到钱,他什么都做得出。看了这些,我心头不禁得发酸、失望,还带着丝丝怒火。失望的是祥子没有坚持下去,最终被黑暗吞噬;愤怒的是以前那个老实憨厚的祥子如今却做尽了一切伤天害理的事,他自这故事是一个悲剧,彻彻底底的悲剧。一个曾经勤劳坚忍,有着自己目标的人最后却沦为了社会垃圾。从前的祥子善良淳朴,正直诚实,对生活有着像骆驼一般积极和坚韧。周围的人都是做一日和尚,敲一日钟,而祥子却不安于现状,他为了美好生活而努力,而奋斗,他宁愿冒着极大的风险去赚多一点的钱,来达到自己所想要的生活。他不断地追求,追求成功,追求幸福。然而即使是这样,也终究没有改变他最后的悲惨结局。
也许这才是现实,残酷、悲哀、无可奈何。理想和现实总是充满了矛盾,它们往往不能调和,然而它们却又同时存在。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也不会是完美无瑕的。人们为了自己的理想不断奋斗,最终却不一定能够真正获得成功。就像祥子一样,他努力,就是为了寻求美好的生活,但是结局却是那样得悲惨。
对于骆驼祥子,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也感到无奈,但也感到敬佩,我佩服他从前的坚强,他的上进。然而他最终没能战胜自己,没能战胜社会,终究还是被打败了。也许是因为社会的极度黑暗,也许是因为个人的因素。不管怎样,环境对人的改变至多至少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如果当时的社会治安好一点,祥子也许就能实现他的理想,也许就不会变成一具行尸走肉。人离不开社会,而社会又决定着人,如果无法处理好现实与理想、社会与自己的关系,很有可能就会失去原本的自我。
人是有思想的动物,应该有自己的理想和目标。但是要因人而异,因社会而异。如果总是无法实现理想,那么就有可能变成“祥子”,堕落、衰败,厌恶生活。毕竟能够一生都坚忍不拔的人是少数。追求本身就是一个不断改变的过程,然而这一过程会很复杂,人很容易失去自我,失去自我就会迷失方向,甚至堕落。
己却还是毫无悔意。
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在黑暗的社会中,人类的力量实在太渺小了。祥子多次想要凭自己来打败命运,可是最后呢,却使身心又一次的伤痕累累。祥子在一次次的痛苦中挣扎,越陷越深,他渐渐的被黑暗所扭曲、吞噬。以前有抱负且满是骨气的祥子,现在只有对钱的贪念而已。在社会的黑暗与金钱的诱-惑下,祥子没有了骨气。“钱会把人引进恶劣的社会中去,把高尚的理想撇开,而甘心走入地狱中去。”的确,祥子为了“生命”来争取钱,而“生命”和“理想”中他选择了“生命”,因为只有“生命”才是穷人唯一可以选择的东西。那时穷人的命也许就像是枣核儿两尖头——幼小的时候能不饿死,万幸;到老了能不饿死,很难。这时,才真正体会到:人的命运不完全由自己掌控。故事主人公祥子以坚韧的性格和执著的态度与生活展开搏斗,可最终,命运仍不费吹灰之力的摧残了祥子。
“弟子规,圣人训。首孝弟,次谨信……”在朗朗的诵读声中,我静静地闭上眼睛,接受这圣贤智慧的洗礼。心儿像过滤般明净,没有了尘世喧嚣,没有纷尘杂扰,留下来的,只有一份安宁和坦荡。
《弟子规》以三字一句,两句一韵编纂而成,向我们讲述为人子弟在家在外,待人接物和求学等时应有的礼仪规范。其中让我感触颇深的是“有余力,则学文”。一个人的知识如果一直停滞不前,那么他将被社会所淘汰。一个没有知识的民族,将会成为精神的侏儒,以鼠目寸光看世界。“惟德学,惟才艺,不如人,当自励”。孔子苦读《易经》,把穿竹简的牛皮绳磨断了三尺,而后成为中国传统圣贤教育的一代宗师,与之对知识永不知足的探索是分不开的。
学文需室“香”。“列典籍,有定处,读完毕,还原处。”一个整洁有序的学习环境总会让我们赏心悦目,并很快投入到学习中。相反,一个杂乱肮脏的学习环境只会让人嗤之以鼻,让自己身处其中烦躁不安。刘禹锡虽身处陋室,但“惟吾德馨”,在这样宁静祥和的环境里,还“可以调素琴,阅金经”,于是陋室不陋。归有光的项脊轩中,虽然“室仅方丈”,但“借书满架,偃仰啸歌”,仍有一番别致情趣。陋室因书香而不陋,学文因书香而充实。
成学贵在专。“墨磨偏,心不端,字不敬,心先病。”如果在学习过程中心不在焉,墨就会磨偏,字就会歪歪斜斜,就难以收到显著的成效。伯乐学相马,顾玩所见,无非马者,于是后来便有了“世有伯乐,然后又千里马”之说。于濂在致东阳马生信中说:“其业有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质之卑,则心不若余之专耳,岂他人之过哉?”这都说明一个人的成才,往往是扎根于对某一知识的专注。只有在学习过程中心无旁骛,全力以赴,才能收到显著的成效,才能直抵成功的丰碑。
学文却力行。“不力行,但学文,长浮华,成何人?但成行,不学文,任已见,昧理真。”如果我们只懂得死啃书本知识而不付诸实践,只知道埋头苦干而不去学习,那么一切都是纸上谈兵,我们永远只能当“井底之蛙”。正如明朝大理论家王阳明,决心要“格”院子里的竹子,结果搬了一条凳子里想了七天最终以头痛宣告失败。这便启示我们,新的知识只能通过实践而不是空想得到,只学文不力行只会导致失败。再放眼看,诸葛孔明便是一个懂得学文且力行的人,在赤壁之战中,他巧借东风,草船借箭,致使曹操败走华客道;在城墙上,他羽扇纶巾,横赋弦琴,大摆空城计……只有懂得学文与力行相辅相成,几步忘记学习,又能付诸实践,我们的学习效率才能得到显著的提高,才能在学习的过程中体验到别致的情趣,难道不是吗?
学文需室“香”,成学贵在专,学文且力行。如果我们一开始就端正学习态度,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总结有效的学习经验,那么“少年成天性,习惯成自然”,在漫漫的学习过程中,我们便能苦中作乐,收获人生道路是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让人生彰显光彩。
“勿自暴,勿自弃,圣与贤,可训致……”在朗朗的诵读声中,我赶走朦胧的睡意,翻开书的扉页……
今天,我们的学校举行了“我是越秀读书郎”的活动,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名字叫——《地球的故事》。本来,我一向是对地理书敬而远之的,可是,这本书却深深地吸引住了我,令我着迷。
这本书和其他的地理书与众不同。比如,它描写法国一开头是“法国人是一个自私、骄傲的国家……”这样子能引发读者看下去的兴趣,就像我这样的“地理盲”也有兴趣看完整本书。一开始,我有种.种的对法国人的猜测:“法国人世世代代都是这么自私的”、“法国人自私是因为身体原因”等等。但是,我看完这章后,我才知道,法国人自私是因为地理环境的原因。当年,德国人攻打德国的时候,全靠法国那复杂的自然障碍,才阻碍了德军的步伐。作者还用了生动的比喻。如:他描写月球,不是用简单枯燥的数字来表达,而是用了更加贴近的比喻:“如果坐火车去月球,到了月球的时候,你的第十七代孙子就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如果坐火车去太阳,到了那儿,你的第37代孙子想必已经不在人间了。”多么贴近的比喻!
看完了这本书,我想对全人类说:“停下来吧!放下手中的斧头,放下手中的电锯!看看这个已经遍体鳞伤但还是养育我们的地球母亲!!不要再伤害她了!不要再破坏大自然赐给我们的绿色!!”
《家》是巴金最杰出的作品,以五四运动浪潮波及到的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描写了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专横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青年一代的反抗斗争精神。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段,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意义的文学形象。书中人物不下七十个,既有专横、衰老、腐朽的封建家族统治者、封建家长只代表高老太爷,荒_残忍的假道学和刽子手冯乐山,腐化堕落的败家子克定,狡猾贪婪的克安等等统治阶层的形形色色人物;又有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如敢于以死向封建专横阻扰的鸣凤,温顺善良地吞咽着旧礼教国家的小姐梅,善良厚道柔情的长孙媳瑞珏等等;以及接收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开放、敢于反抗封建统治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醒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还有一个重要的人物觉新,他虽然接受过五四新思潮的激荡,但是处于“长房长孙”特殊地位,深受封建道理纲常特别是“孝”道的熏染,铸成他委婉求全的懦弱型顺从的性格;他既同情支持弟妹们反封建的抗争,有屈从于封建势力的压力,维系着封建统治的权威。这些人物都写得血肉饱满,个性鲜明,富有深刻的历史内涵和阔大的现实包容。
在这个家里发生的故事也让人感觉到气愤与悲哀。第一个悲剧发生在鸣凤身上。已经六十岁的冯老太爷要在高公馆的丫头中选一个去给他当小老婆,而这个灾难恰恰降临在十六岁的鸣凤头上。鸣凤和觉慧之间有一段爱情,但是因为两人一个是婢女,一个是少爷,身份悬殊,才导致这段纯洁的爱情别成了一个悲剧。刚烈的鸣凤在他新婚前夜跳湖自尽。梅的命运更加悲惨,她死得比鸣凤懦弱多了。梅是觉新的表妹,他们二人之间也曾有过爱情,本来两家都同意结婚了,却又因为二人的八字不合而不得不散。觉新娶了李家的瑞珏,重新获得了爱情;而梅也另嫁他人,却当了寡妇,又回了娘家。两人依然对对方念念不忘。后来没得了肺病,却因为父亲守旧,不肯看西医,耽误了治疗,最后她怀着遗憾,软弱的死去。高老太爷的身体也是一天不如一天,快要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医药已经不起作用了,在陈姨太的提议下,人们开始求助于封建迷信。最开始找道士在大厅里做法念咒,深夜陈姨太又在天井里拜菩萨。
后来克明、克安、克定三兄弟又祭天。最后居然找巫师到家里来捉鬼,把老太爷吓得够呛,陈姨太等人被觉慧说了一番后羞愧地散了。又过一天,老太爷死了,临死之前他醒悟了,同意觉慧等年轻人接收新思想了,可是已经太迟了。死得最令人悲愤的就是瑞珏了。老太爷死后,封建的思想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更严重了。葬礼就办得充满封建色彩,这还不够,长孙媳瑞珏生产的日子近了,太太们说长辈的灵柩停在家里,家里有人生产就会有“血光之灾”。所以按照封建理念,瑞珏不得不搬到城外去住。后来瑞珏难产,却不能与觉新相见,她在生下一个儿子之后,含恨离开人世。
这是四个悲剧,虽然发生在了几个完全不同的人的身上,但是却都揭露了封建统治的罪恶。梅和瑞珏都是觉新曾经爱过的女人,而她们也都是封建主义的悲哀,她们同觉新一样,太软弱了,对于别人说的,哪怕自己知道是错的,也要把痛苦埋在自己心里,只会服从,不会反抗,他们的所谓“作揖主义”哲学纯粹是给在封建社会白白做出牺牲。高老太爷在临死之前能够醒悟也称得上是一种庆幸吧,不过他醒悟地太迟了,没有任何的意义和价值,根本不能给这个家庭,这个社会带来丝毫的改变。而鸣凤,她与常人不同,她性格刚烈,虽然她的死也是白白牺牲,根本不会引起任何人(封建主义)的任何注意,但是她宁死也不屈服于封建主义,至少她死得不窝囊。总之,封建社会给人们的痛苦远不只这些,所以年轻人才要_这个社会,让人们看到新社会、新生活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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