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于勒读书感受(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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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读书感受 篇1

今天我看了《我的叔叔于勒》一文,它有很深的代表意义。爸爸说,这是外国作家莫泊桑写的,虽然没有中国的文章写得精彩,但是它所叙述故事情节很好。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感受(通用4篇)

文章写的是诺瑟夫一家很穷,但是他们都把十几年希望聚集在诺瑟夫的叔叔于勒上,于勒一开始就一直乱花钱,最后自己的财产花光了,还占了诺瑟夫爸爸的一大部分。后来他来信说它现在很有钱,希望可以弥补诺瑟夫爸爸的一大部分财产。最后,诺瑟夫的大姐嫁了出去,原因因为诺瑟夫的姐夫几天前看了于勒来的那封信。

最后他们去哲尔赛岛,发现卖杜蛎的老头竟是于勒,立即对他的态度冷淡,以前说他有本事,好心,现在骂他流氓、败家,态度全然不同。

这个文章严重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人,没有爱心,没有同情心。都以钱来维持亲情关系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钱的奴隶。看钱看得非常重,而且还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感受 篇2

读了这篇莫泊桑写的文章《我的叔叔于勒》,感慨良多。

在这篇文章中,“我的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人都盼望他早日归来,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奢华的生活。

但是这次旅行,当“我们”在船上看见了他,他并没有发什么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卖牡蛎的老水手时。“父亲”和“母亲”却像遇到瘟神一样,尽量躲着他。原因是什么?因为他没有钱。

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有认出自己的侄子么?难道真的没有认出买自己牡蛎的是自己的哥哥么?答案是否定的,他肯定认出了。因为他知道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回自己的家乡呢?答案可以从船长口里得知:“据说他在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的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这样说来,于勒已经从以前的“流氓”变成现在知道钱来之不易历尽沧桑的“卖牡蛎的老人”了,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克拉丽丝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他们的。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见钱眼开的市井妇人。而“我的父亲”菲利普也和母亲一样“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有出息。

如果我是克拉丽丝,我也会和弟弟相认,因为人犯错误是难免的,若能改邪归正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我们应该原谅他;如果我是菲利普,不管我的弟弟再穷,再流氓也好,我也会和他相认的,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感受 篇3

读了《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心中有太多太多说不出的感触。文章讲述了一个有关于金钱的故事。法国有两个亲兄弟,哥哥叫菲利普,弟弟叫于勒。年轻的弟弟无所事事又爱惹祸,给家里欠下了一大笔债务,哥嫂都很讨厌他。于是他便到了美洲生活。当他的哥哥听说他在美洲发了财后,于勒在他哥嫂心目中的地位就改变了很多,成了全家人的希望。菲利普夫妇日夜期盼于勒能早日归来,但当他们得知卖牡蛎的肮脏老头就是于勒时,便像躲瘟疫一样逃到了另一条船上。

这便是莫泊桑笔下的《我的叔叔于勒》,我不禁对于勒心生怜惜。是啊,金钱的_已冲昏了许多人的头脑,为了钱不择手段,甚至抛弃亲情也在所不惜。哎,金钱对人们来说真的如此重要吗?真的可以使人六亲不认吗?不,绝对不行,我们不能利欲薰心,背信弃义!我们不能在金钱的_下,丧失人性!让我们抵抗住金钱的_,还心灵一份纯净吧!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感受 篇4

这是篇十分精致的讽刺小说,由法国大文豪莫泊桑执笔。主要人物:于勒,一个人们眼中的流氓。次要人物:菲利普夫妇。当时法国社会的代表。

让我们来看看故事是如何发展的。

一开始,在人们眼里,于勒简直是坏透了,不仅乱花钱,挥霍光了父母的遗产,还大大占用了他哥哥的那一部分。于是人们按照当时的惯例——请注意,是惯例——将他送到了美洲去。可见当时人们都这么做。正如鲁迅的《狂人日记》中那个年轻人的话:“也许是有的,这是从来如此。”他们之间以金钱来维系亲缘关系,正如吃人一样,实在是平常而又平常。后面的诸多细节,如父亲被“高贵的吃法”打动,提议吃牡蛎;得知于勒有钱,将他的信当福音书,再如全家为如何处置于勒叔叔的钱拟定了上千种计划,无不体现了菲利普夫妇的贪财、吝啬、虚荣、人情淡漠。其实,这不仅仅是菲利普夫妇的特点,更是当时整个社会的特点。这一点,作者真可谓是煞费苦心。菲利普是小,社会是大。以小见大,作者真是匠心独运啊!

那么,作者为什么会在文中安插一个人物——“我”呢?我想,一是因为“我”是整个事件的观察者、记叙者,就像是将散落的珍珠串起来的那根线,虽不起眼,却也不可或缺。第二,“我”是一个孩子,还没有被利益“熏陶”得那么肮脏,孩子是整个社会的希望。作者安插一个“我”,也许就是表达了自己的期望吧。这一点,和鲁迅的那句“救救孩子”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总而言之,这是一片极精致的短篇小说,以它的以小见大与匠心独运征服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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