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精选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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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所占份额:____________
公司或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所占份额:____________
公司或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所占份额:____________
公司或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方、卖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订立。
第二条 卖方与深圳市规划国土局签订深地合字__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____号补充协议,取得位于深圳市__区__路,宗地编号为____,土地面积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__,土地使用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卖方经批准在上述土地上兴建商品房,定名为____,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____,属____结构,建筑层数:地上__层,地下__层。
本房地产项目地价款已缴清,所售房地产未设定抵押,也无其他权利限制。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已批准本房地产项目进行预售,《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
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 深( )房预买字( )第__号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买方购买______的第__栋__座__号房,位于__层,用途为____,建筑面积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平方米,分摊公用建筑面积__平方米。
具体分摊项目和不分摊项目见附表。
具体楼层和位置见所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及分户平面图。
卖方出售的房地产所位于宗地编号为__的土地及公共设施,为该地域范围内房地产权利人共同享有(法律、法规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卖方承诺在本合同所售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时,本项目的土地出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中规定的公共设施,也一并建成交付使用,否则买方可以拒绝收楼(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条 买卖双方约定前条所述房地产按下面第__种方式计算购房款:
(一)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港币__元/平方米,总金额为人民币/港币__亿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写________元)。
(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港币__元/平方米,总金额为人民币/港币__亿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写________元)。
(三)按套计算,总金额为人民币/港币__亿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写________元)。
第五条 卖方委托______________为购房款的代收和监管机构,____________为本项目的工程监理机构。
双方约定:买方不直接将购房款交给卖方,而是按照附表规定的付款方式将购房款汇入代收机构,以便于监管。
卖方在代收机构的帐户名称是__________,帐号______。
第六条 买方未按本合同附表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期给付购房款的,应当承担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一)买方给付的价款达到应付总价款50%以上的,买方应就房价欠付额向卖方支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按债务履行期间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滞纳金标准执行)。
(二)买方给付的金额不足应付价款50%的,卖方可要求买方支付欠付价款百分之__的违约金(一般不超过10%)。
(三)买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90日仍不付清应付价款的,卖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买方,并在10日内从买方已付价款中扣除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剩余款项退还给买方。
第七条 卖方须于__年__月__日前将本合同规定的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交付使用时应取得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卖方在房地产竣工验收合格之前交付房地产的,交付行为无效。
卖方向买方交付房地产时,应发出书面通知,并由买方签收。书面通知应包括实际交付建筑面积的内容。
买方接到书面通知后,应及时对房地产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当在15日内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同意收楼。
第八条 卖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地产予买方使用的,每延期1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买卖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负赔偿责任。
卖方超过约定时间90日仍不交付房地产的:
(一)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接到买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10日内将买方已付的一切款项(不计利息)退还,并支付双方约定的违约金。造成买方损失的,还应当负赔偿责任。
(二)买方不解除合同的,按本条第一款处理。
第九条 如遇不可抗力的特殊原因,严重影响施工进度,可能使房地产不能按约定时间交付使用的,卖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买方。
第十条 已预售的房地产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变更公共设施的用途、设计和项目名称。如确需变更的,卖方应持五分之四以上购房者同意的公证书,向政府规划设计主管部门申报。
第十一条 卖方在住宅交付使用时,应当向买方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不提供的,买方可拒绝接收。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卖方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房地产保修责任。
第十二条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存在差异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按建筑面积计算购房款的: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1%以内(含1%)的,为允许的合理差异,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1%以上(不含1%)、5%以内(含5%)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5%以上(不含5%)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在10日内退还买方交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购房总价款5%的违约金。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5%以上(不含5%),经买卖双方协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购房款的: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0.6%以内(含0.6%)的,为允许的合理差异,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0.6%以上(不含0.6%)、3%以内(含3%)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3%以上(不含3%)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在10日内退还买方交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购房总价款5%的违约金。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3%以上(不含3%),经买卖双方协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第十三条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的装修部分达不到本合同附表约定的装修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补偿装修的差价款。
第十四条 买方付清购房款后,卖方应出具付清购房款证明书。
第十五条 房地产移交后,在未由业主委员会聘请住宅区管理机构之前交由________公司负责房地产的物业管理,物业管理费按__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收。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可续聘或另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费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确定。
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 深( )房预买字( )第__号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所购商品房仅作____使用,买方在装修及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对此,卖方有权监督、制止及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 卖方应在取得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之日起150日内,书面通知买方共同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
办理《房地产证》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七条 如卖方未按前条规定通知买方,或因卖方原因造成买方不能按法定期限领取《房地产证》的,卖方从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之日的第210日起,每日按买卖总价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直至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核发《房地产证》之日止。
第十八条 卖方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将本合同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作备案登记。
如卖方未履行此项义务,造成买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查阅、复印、摘抄以下文件的便利:
(一)卖方与深圳市规划国土局签订的深地合字( )__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__号补充协议或者《房地产证》;
(二)《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
(三)主管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分户平面图及房屋面积测绘报告。
第二十条 除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外,买卖双方的地址以本合同所确定的地址为准。
本合同中的"通知"指书面通知,送达方式采取当事人签收或邮寄送达的方式。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一)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买卖双方可约定其他条款列于附表中,内容包括屋顶使用权、外墙面使用权等问题,附表须经双方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除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外,卖方所作的售楼广告、售楼书、样板房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卖方应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表及附图均为合同内容之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及附图,共__页,为一式四份,卖方、买方各执一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 买方代理人(签章):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 买方代理人(签章):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 买方代理人(签章):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附件一:
建筑期购楼一次过付款:
签订此合同时付清全部楼价款,共计:人民币/港币__亿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写:__________元。
附件二:
建筑期购楼分期付款或银行按揭付款:
1.自签约日起__日内付全部楼价款的__%,即:人民币/港币__亿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写
____元。
2.__年__月__日前付全部楼价款的__%,即:人民币/港币__亿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写
____元。
3.__年__月__日前付全部楼价款的__%,即:人民币/港币__亿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写
____元。
4.__年__月__日前付全部楼价款的____%,即:人民币/港币__亿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写____元。
5.__年__月__日前付全部楼价款的__%,即:人民币/港币__亿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写____元。
或在该日期之前向有关银行办妥抵押贷款手续并按规定的期限付款。
附件三:
装修标准:
1.外墙:
2.内墙:
3.天花:
4.地面:
5.门窗:
6.厨房:
7.卫生间:
8.阳台:
9.电梯:
10.其他:
附件四:
买卖双方约定:
1.屋顶使用权:
2.外墙面使用权:
3.
4.
5.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__年__月__日
附件五:
分摊项目包括:
1.
2.
3.
4.
5.
不分摊项目包括:
1.
2.
3.
4.
5.
附图:
1.总平面图:
2.立面图
3.楼层平面图
4.分户平面图
立合同人:
卖方: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买方: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买卖双方现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房地产座落于广州市 区 路 街 巷 (里、坊) 号 房,《 证》 证号 号,测量:图 幅 地号。
二、 该房地产结构 层,使用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出售部位为该屋 楼(栋) 单元(详见房地产证确权面积),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连同室内附着设施。
三、 买卖双方议定交易价为人民币 元, (大写: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签定本合同时,买方已按房地产交易价 % 元 ,(大写: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作为定金支付给卖方,余额 元 ,(大写: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应在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简称:交易所)办理房地产过户之日支付给卖方。
四、 卖方或买方不按规定日期办理过户手续,视为违约。
五、 签订合同后,买方中途不买,合同即告解除,买方无权请求退还定金;卖方中途不卖,合同即告解除,卖方须双倍退还定金。其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由提出的一方按定金的 %缴纳解除合同登记费给交易所;双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登记费即定金中的 %由双方各负担一半。
六、 本合同签订后,凡违反《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简称:《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交易所将不予以办理,卖方应将定金退回买方。交易所将按照《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处理。
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经交易所登记后生效。
八、 本合同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卖方、买方各执一份,交易所存档一份。合同履行后,买卖双方所执合同应交回交易所备案。
立合同人:
卖方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时间:
买方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时间: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 座落于广州市___,建筑面积___平方米;
(二) 房屋有关证明见附件;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该房屋房价款为人民币__万__仟元正,¥____,由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乙双方定于乙方交付房款后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第五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六条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可办理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补地价有关手续);在条件允许下,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的有关转名手续。
第七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由甲方支付,交付后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条 本契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契约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本契约一式贰份。其中甲方留执壹份,乙方留执壹份。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附件一 房屋证明。
附件二 单位证明
附件三 室内附属设施和装修情况
(一)附属设施:
1、水
2、电
3、燃气
4、有线电视
5、其他
屋内有关设施及家具无偿交由乙方处理。
双方签署栏: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证照|身份证号码: 证照|身份证号码:
签约人: 签约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证明人(签章): 证明人(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甲方已收到乙方预付的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双方同意就下列房地产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该地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合同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乙方由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前__________次付清给甲方,购房定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同意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地产正式交付给乙方。房屋移交给乙方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五、违约责任:乙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将定金退还给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定金额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千分之_______的滞纳金。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八、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买卖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___份,送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处)。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1.本合同文本适用与房地产买卖立契。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议定后,可调空白条款内或另行签订附件。
3.本合同格式解释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附件 (略)
卖方: 买方:
注册地址: 国籍: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地址: 电话:
地址:
第一条[订约依据与基础]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订立。
第二条[项目建设情况]
卖方与深圳市土地和房产主管部门签订及,取得位于深圳市区(街道)路,宗地编号为,土地面积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建筑容积率为;土地使用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前款所述土地领取的《房地产证》号码为;卖方经批准在该幅土地上兴建商品房,项目名称为;该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本房地产项目地价款已缴清,业经深圳市土地和房产主管部门批准预售,《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号为。
第三条[标的房地产情况]
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房地产项目中的第栋单元层号房(房号以附图中楼层平面图为准、层号以附图中立面图为准),是为本合同标的房地产(以下称本房地产)。
其用途为公寓/住宅/别墅/办公/商业/厂房/,建筑面积(面积以所附测绘报告为准)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
套内建筑面积计算与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与不分摊范围、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与不分摊范围及规则均见附件一。
具体楼层和位置及尺寸见所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剖面图及分户平面图。
本房地产项目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
第四条[共有部位和其它共用设施设备权益]
本房地产转让时,转让人(卖方)对同宗土地上的道路、绿地、休憩地、空余地、电梯、楼梯、连廊、走廊、天台等共有部位或其它共用设施设备所拥有的权益同时转移。
第五条[计价方式和价款]
买卖双方约定本房地产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购房总价款:
壹、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总金额为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贰、按套计算:
总金额为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第六条[付款方式和日期]
买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壹、一次性付款:
签订本合同之日/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共计: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贰、按揭方式付款:
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首期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的%,即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其余价款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向银行贷款支付。
叁、分期付款:
1.自签约之日起日内付全部楼价款的%,即: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2.自签约之日起日内付全部楼价款的%,即: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3.自签约之日起日内付全部楼价款的%,即: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第七条[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如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期限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壹、按逾期时间和欠款比例,分别处理:
1.逾期在90日之内(含90日),或逾期超过90日但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未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向卖方支付该笔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在该款项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
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按累计应付款的10%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卖方应当返还买方已付的全部购房价款;买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卖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八条[付款证明]
买方支付购房款后,卖方应开具发票。
买方已经付清购房款的,卖方应当出具付清购房款证明书。
第九条[交付时间和办法]
卖方应当于年月日前将本房地产交付给买方,交付前应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卖方向买方交付时,应发出《入伙通知书》,《入伙通知书》中应注明实际交付的本房地产的套内建筑面积。
买方对卖方所交付的房地产无异议,或异议部分经协商处理同意收楼的,应对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的钥匙出具收条,该收条视为本房地产实际交付的凭据。
卖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办理入伙手续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卖方书面通知买方入伙后,买方经验收同意收楼的,本房地产的交付时间为卖方交付本房地产的钥匙之日;卖方通知买方入伙后,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无正当理由拖延验收时间的,本房地产的交付时间为卖方《入伙通知书》中的入伙期限届满之日。
第十条[交付的文件]
卖方应在本房地产交付时向买方提供有关本房地产的下列文件:
(一)深圳市房地产登记机关认可的测绘机构出具的预售面积测绘报告和竣工面积测绘报告;
(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三)《房地产(住宅)质量保证书》;
(四)《房地产(住宅)使用说明书》;
(五)《收楼意见书》;
(六)《业主临时公约》;
(七)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出具的物业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接管查验清单;
上述文件中的(三)、(四)项,卖方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一)、(二)、(七)项应出示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五)、(六)项应由买方填写或签署。
上述文件不全的,视为不符合交付标准,买方有权拒绝收楼,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交付时的验收]
买方收到《入伙通知书》后,应在接到《入伙通知书》之日起日内按《收楼意见书》内容对本房地产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当在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同意接收本房地产。
买方认为本房地产不符合交付标准或条件的,应在《收楼意见书》中一次性提出异议。
卖方在接到买方异议后,应在日内对异议部分做出书面答复和处理意见。
逾期不予答复及处理的,视为买方异议事实成立,本房地产视为未交付。
第十二条[卖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的特殊情况外,卖方如未在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内将本房地产交付买方,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壹、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在90日之内(含90日)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的,买方有权在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
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当自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1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买方实际损失的,卖方应补偿其差额。
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共用设施与附属配套项目]
卖方在本房地产交付买方时,本房地产项目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中规定的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应一并建成并经验收合格;经批准分期建设的,应按批准的进度建设并经验收合格。
卖方未按规定时间建成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并经验收合格的,本房地产不符合交付标准,按下列第种方法处理:
壹、买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主张权利;
贰、卖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的违约金给买方,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卖方承诺在日内交付该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房地产不能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时间交付的,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同时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并书面通知买方合理延期后的交付时间。
第十五条[保修]
本房地产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以下年限: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年(国家标准);
(三)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管道为年(国家标准);
(四)墙面、顶棚抹灰层年(国家标准);
(五)卫生洁具年(国家标准);
(六)灯具、电器开关年(国家标准);
(七)装修工程年(国家标准);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按《房地产(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的承诺执行。
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在保修期限和范围内的保修费用由卖方负担,但因买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等非卖方原因造成的问题除外。
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5日内履行保修义务;卖方对保修责任有异议的,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5日内通知买方。
买卖双方可委托双方认可且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予以裁定,也可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予以检测,所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在保修期内,买方发出书面保修通知书5日内,卖方既不履行保修义务也不书面通知保修责任异议的,买方可以自行或聘请他人进行维修,合理的维修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十六条[质量]
本房地产因质量缺陷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予以赔偿。
买方在保修期内发现有质量缺陷的,应通知卖方履行保修义务,卖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履行保修义务。
因质量缺陷经两次以上维修后仍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的,或买方认为本房地产主体结构工程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安全使用的,买方可委托由政府指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
检测结果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复核确认不能满足正常使用或安全使用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须按本合同第十二条之有关约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买方不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卖方相应减少价金。
本条所涉及检测及复核等费用均可由买方先行垫付,检测及复核结果为本房地产存在质量缺陷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十七条[面积差异的处理]面积差异比=----------------------×100%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本房地产价格的,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如果存在差异,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本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含本数)的
(一)差异值在±0.6%以内(含本数)的,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
(二)差异值在±0.6%以上(不含本数)至±3%以下(含本数)的:面积超出的,超出的面积视为卖方无偿赠与;面积不足的,卖方应当双倍返还该不足部分的价金予买方(扣除0.6%的误差后)。
(三)差异值在±3%以上(不含本数)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在10日内退还买方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买方不解除本合同的,依照本款第(二)项方式执行。
二、本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不含本数)的,面积差异处理的约定列于附件五。
按套计算房地产价格,买卖双方对于该套房地产的面积有约定的,适用本条。
第十八条[装置、装修、装饰]
交付的本房地产的装修部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主要装修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就未达标准部分进行重新装修。
因重新装修而推迟交付使用日期的,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处理。
对卖方未经双方约定增加的装置、装修、装饰,视为无条件赠送给买方。
但买方明确表示不接受这部分装置、装修、装饰的,卖方有义务对其加以拆除,并赔偿买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的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规范,如不符合规范,或其对人体有害物质超过国家强制性标准,危及买方健康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予以更换、处理,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买卖双方对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存在争议的,买方可委托由政府指定的机构进行检测,相关的费用由买方先行垫付。
检测结果为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的,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十九条[规划、设计变更]
已预售的房地产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原有规划设计。
如确需变更的,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本房地产专有部分的变更,卖方应征得买方书面同意,并依照相关规定向深圳市规划设计主管部门申报;
二、本项目共有部位、共用设施的用途、设计和项目名称等的变更,卖方应当征得全体受让人五分之四以上的同意并经公证后,向深圳市规划设计主管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相关变更,并应自变更方案获批准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所有购房者。
不同意变更的买方有权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做出解除合同的书面决定;卖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方的,买方亦可解除合同。
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须在买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10日内,退还买方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不解除合同的,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卖方不按上述约定的条件擅自改变原有规划设计的,买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解除合同,卖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权利之瑕疵担保]
卖方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方主张对本房地产的任何权利。
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买方无法取得或者丧失本房地产所有权,或者所有权受到限制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责任。
买方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本房地产享有权利的,不适用前款之约定。
买方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本房地产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是卖方提供了适当担保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办证义务]
卖方应在取得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之日起180天内,完成本房地产项目的房地产初始登记。
在将本房地产交付给买方之日起240日内卖方应选择下列第种方式为买方办理《房地产证》:
壹、书面通知买方共同(或委托卖方)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办理《房地产证》;
贰、待初始登记时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出具本房地产卖方委托买方自行登记办证的备案申请,买方于本房地产项目初始登记后径自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办理《房地产证》。
办理《房地产证》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第二十二条[延期办证的违约责任]
如卖方未履行相关义务造成买方不能按约定期限取得《房地产证》的,卖方自本房地产交付之日后的第240日起,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如延期办证的时间达到120日,则买方有权在该120日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
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当自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10日内退还买方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买方实际损失的,卖方应补偿其差额。
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房地产交付之日后第240日起至买方实际取得《房地产证》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结构与用途禁制]
本房地产仅作使用,买方不得改变该房地产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若违反此约定,买方应承担恢复原状的责任,造成卖方或第三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前期物业管理]
卖方应依照物业管理法规规定,以招标/协议方式聘请具有级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对本项目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特区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2年,业主委员会在此期间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应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并行使《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但不得终止委托管理合同;宝安、龙岗两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2年(自首个业主入伙之日起计),但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物业管理费由买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交纳,本体维修基金由买方按政府规定的标准交纳。
卖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向买方明示其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所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
买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同时签署本房地产项目的业主临时公约。
卖方应依法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物业管理用房,其位置见附图6。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尚未交付的房地产,由卖方按政府规定的标准交付本体维修基金,并自首次入伙之日起按本条第三款约定的标准交付物业管理费。
卖方应按物业管理法规规定交纳公用设施专用基金。
第二十五条[文件便利]
卖方应当将本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或者其复印件提供给买方,并有向买方提供查阅、复印、摘抄以下文件的便利之义务: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房地产预售许可证》;
(二)主管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分户平面图;
(三)卖方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六条[合同备案]
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作备案登记。
如卖方未履行此项义务,造成买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买方有权督促卖方履行备案义务。
第二十七条[通知与送达]
本合同中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
通知书如系单位发出应加盖公章,如系个人发出应有签名。
如无盖章或签名,视为未通知。
买卖双方在收到对方的书面通知时,应当签收。
买卖双方地址以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为准。
如地址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
未通知或延迟通知的,由其承担法律后果。
第二十八条[附件与合同组成]
买卖双方可约定其他条款列于中。
附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本合同的附件及附图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卖方所做的售楼广告、售楼书等符合要约条件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卖方应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纠纷处理]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壹、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贰、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叁、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包括附件及附图,共页,为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交有关部门。
每份合同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补充和修改]
对本示范文本内容的任何补充和修改,除非是由买方提出的,否则均被视为由卖方提供的格式条款。
第三十二条[生效]
本合同自公证/签章/ 年 月 日起生效。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 买方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契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住房事宜,订立本契约,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契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住房事宜,订立本契约,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座落在青岛市区(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幢_________单元_________户的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屋的成交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本契约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契约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上述房屋价款分_________次付给甲方,购房定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房价。具体付款日期、金额和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房屋实际交付之日前,根据有关规定应交付的与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水、电、煤气、供暖等)由甲方负责缴付;若甲方未按约定缴付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自本契约生效之日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等,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本契约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_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 付款(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的_________日内将双倍定金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价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支付购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任何一方逾期_________日以上未履约的,视为悔约,违约方应按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承担责任,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甲、乙双方在办理上述房屋买卖交易过户手续时所需交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承担。
第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契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契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在本契约的补充条款中加以明确。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在不违背本契约上述条款原则的前提下,就本契约未尽事宜订立的补充条款,为本契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契约及补充条款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契约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补充条款
…………………………………………………………………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卖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现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房地产座落于____市 区 路 街 巷 (里、坊) 号 房,《 证》 证号 号,测量: 图 幅 地号。
二、 该房地产结构 层,使用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出售部位为该屋 楼(栋) 单元(详见房地产证确权面积),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连同室内附着设施。
三、 买卖双方议定交易价为人民币 元, (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签定本合同时,买方已按房地产交易价20% 元 (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作为定金支付给卖方,余额 元 ,(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应在____市房地产交易所(简称:交易所)办理房地产过户之日支付给卖方。
四、 卖方或买方不按规定日期办理过户手续,视为违约。
五、 签订合同后,买方中途不买,合同即告解除,买方无权请求退还定金;卖方中途不卖,合同即告解除,卖方须双倍退还定金。 其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由提出的一方按定金的.20%缴纳解除合同登记费给交易所;双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登记费即定金中的20%由双方各负担一半。
六、 本合同签订后,凡违反《____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简称:《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交易所将不予以办理 卖方应将定金退回买方。交易所将按照《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处理。
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经交易所登记后生效。
八、 本合同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卖方、买方各执一份,交易所存档一份。合同履行后,买卖双方所执合同应交回交易所备案。
卖方或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买方或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20__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和深圳市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在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20__版)进行了修订,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召开听证会,数易其稿,形成了《〈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20__版),现就启用新版预售合同示范文本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20__版)自20__年3月15日起启用,20__版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同时停止使用。
二、自20__年3月15日起,凡经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核准预售的房地产项目,一律通过“一手房网上销售系统”签订20__版预售合同,并且使用统一印制的封皮,直接从售房者的电脑打印《〈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20__版)文本。
三、市国土房产主管部门及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监管,对利用违规合同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20__版)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20__版
合同编号: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特别提示
1.在签订本合同之前,买方可要求卖方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房地产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等与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有关的证明文件,并认真审阅合同内容,仔细确认其中的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内容。对合同条款有疑问时,应向法律人士咨询。
2.为体现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买卖双方可依照约定对本示范文本条款进行选择、补充、填充、修改。买卖双方的约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本房地产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不得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3.本合同文本中所留空格填写卖方既定的告知性内容或买卖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的内容。斜线“/”前后文字应在中划“√”做出单项选择。合同空格处未作约定的部分,均应划线删除。
4.本合同需手写填写的空格,应当用钢笔、毛笔、签字笔填写。买卖双方应在本合同的正文、附件(包括补充协议)、附图中签字或盖章。
5.本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及空格处填写的有效文字与符号均视为买卖双方合意内容。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经买卖双方共同签署后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买卖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在签订时双方应当认真核对,以确保本合同各份内容相同。
7.本合同生效后,对买卖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买卖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中所约定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
8.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卖方应及时到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备案信息可在深圳房地产信息网()查询。
9.本合同题头当事人各为4个,多于4个的买、卖方的基本情况分别作为附件列出。
10.买方不应将购房款直接交给卖方,而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将预购款汇入代收银行,以便监管。
11.买方需要办理按揭贷款手续时,卖方承诺代办按揭贷款手续的,应书面告知买方办理按揭贷款所应具备的条件和应提交的资料,并协助买方与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同。买方无法取得银行按揭贷款的,买卖双方可协商达成补充协议。
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
深( )房预买字( )第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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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订约依据与基础]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订立。
第二条 [项目建设情况]
卖方与深圳市土地和房产主管部门签订 及 ,取得位于深圳市 区 (街道) 路,宗地编号为 ,土地面积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土地用途为 ,建筑容积率为 ;土地使用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前款所述土地领取的《房地产证》号码为 ;卖方经批准在该幅土地上兴建商品房,项目名称为 ;该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本房地产项目地价款已缴清,业经深圳市土地和房产主管部门批准预售,《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号为 。
第三条 [标的房地产情况]
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房地产项目中的第 栋 单元 层 号房(房号以附图中楼层平面图为准、层号以附图中立面图为准),是为本合同标的房地产(以下称本房地产)。其用途为公寓/住宅/别墅/办公/商业/厂房/ ,建筑面积(面积以所附测绘报告为准)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
套内建筑面积计算与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与不分摊范围、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与不分摊范围及规则均见附件一。
具体楼层和位置及尺寸见所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剖面图及分户平面图。
本房地产项目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见附件二。
第四条 [共有部位和其它共用设施设备权益]
本房地产转让时,转让人(卖方)对同宗土地上的道路、绿地、休憩地、空余地、电梯、楼梯、连廊、走廊、天台等共有部位或其它共用设施设备所拥有的权益同时转移。
第五条 [计价方式和价款]
买卖双方约定本房地产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购房总价款:
壹、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总金额为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
贰、按套计算:
总金额为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
第六条 [付款方式和日期]
买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壹、一次性付款:
签订本合同之日/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共计: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
贰、按揭方式付款:
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首期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其余价款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向银行贷款支付。
叁、分期付款:
1.自签约之日起 日内付全部楼价款的 %,即: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
2.自签约之日起 日内付全部楼价款的 %,即: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
3.自签约之日起 日内付全部楼价款的 %,即: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
4. 。
第七条 [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如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期限付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壹、按逾期时间和欠款比例,分别处理:
1.逾期在90日之内(含90 日),或逾期超过90日但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未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向卖方支付该笔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在该款项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按累计应付款的10%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卖方应当返还买方已付的全部购房价款;买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卖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贰、 。
第八条 [付款证明]
买方支付购房款后,卖方应开具发票。买方已经付清购房款的,卖方应当出具付清购房款证明书。
第九条 [交付时间和办法]
卖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将本房地产交付给买方,交付前应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卖方向买方交付时,应发出《入伙通知书》,《入伙通知书》中应注明实际交付的本房地产的套内建筑面积。
买方对卖方所交付的房地产无异议,或异议部分经协商处理同意收楼的,应对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的钥匙出具收条,该收条视为本房地产实际交付的凭据。
卖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办理入伙手续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卖方书面通知买方入伙后,买方经验收同意收楼的,本房地产的交付时间为卖方交付本房地产的钥匙之日;卖方通知买方入伙后,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无正当理由拖延验收时间的,本房地产的交付时间为卖方《入伙通知书》中的入伙期限届满之日。
第十条 [交付的文件]
卖方应在本房地产交付时向买方提供有关本房地产的下列文件:
(一)深圳市房地产登记机关认可的测绘机构出具的预售面积测绘报告和竣工面积测绘报告;
(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三)《房地产(住宅)质量保证书》;
(四)《房地产(住宅)使用说明书》;
(五)《收楼意见书》;
(六)《业主临时公约》;
(七)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出具的物业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接管查验清单;
(八) 。
上述文件中的(三)、(四)项,卖方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一)、(二)、(七)项应出示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五)、(六)项应由买方填写或签署。
上述文件不全的,视为不符合交付标准,买方有权拒绝收楼,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 [交付时的验收]
买方收到《入伙通知书》后,应在接到《入伙通知书》之日起 日内按《收楼意见书》内容对本房地产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当在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同意接收本房地产。
买方认为本房地产不符合交付标准或条件的,应在《收楼意见书》中一次性提出异议。卖方在接到买方异议后,应在 日内对异议部分做出书面答复和处理意见。逾期不予答复及处理的,视为买方异议事实成立,本房地产视为未交付。
第十二条 [卖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的特殊情况外,卖方如未在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内将本房地产交付买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壹、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在90日之内(含90日)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的,买方有权在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当自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1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买方实际损失的,卖方应补偿其差额。
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贰、 。
第十三条 [共用设施与附属配套项目]
卖方在本房地产交付买方时,本房地产项目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中规定的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应一并建成并经验收合格;经批准分期建设的,应按批准的进度建设并经验收合格(见附件二)。
卖方未按规定时间建成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并经验收合格的,本房地产不符合交付标准,按下列第 种方法处理:
壹、买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主张权利;
贰、卖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 %的违约金给买方,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卖方承诺在 日内交付该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
叁、 。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房地产不能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时间交付的,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同时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并书面通知买方合理延期后的交付时间。
第十五条 [保修]
本房地产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以下年限: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 年(国家标准: );
(三)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管道为 年(国家标准: );
(四)墙面、顶棚抹灰层 年(国家标准: );
(五)卫生洁具 年(国家标准: );
(六)灯具、电器开关 年(国家标准: );
(七)装修工程 年(国家标准: )。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按《房地产(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的承诺执行。
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在保修期限和范围内的保修费用由卖方负担,但因买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等非卖方原因造成的问题除外。
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5日内履行保修义务;卖方对保修责任有异议的,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5日内通知买方。买卖双方可委托双方认可且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予以裁定,也可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予以检测,所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在保修期内,买方发出书面保修通知书5日内,卖方既不履行保修义务也不书面通知保修责任异议的,买方可以自行或聘请他人进行维修,合理的维修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十六条 [质量]
本房地产因质量缺陷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予以赔偿。
买方在保修期内发现有质量缺陷的,应通知卖方履行保修义务,卖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履行保修义务。
因质量缺陷经两次以上维修后仍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的,或买方认为本房地产主体结构工程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安全使用的,买方可委托由政府指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检测结果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复核确认不能满足正常使用或安全使用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须按本合同第十二条之有关约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买方不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卖方相应减少价金。
本条所涉及检测及复核等费用均可由买方先行垫付,检测及复核结果为本房地产存在质量缺陷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十七条 [面积差异的处理] 面积差异比=----------------------×100% 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本房地产价格的,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如果存在差异,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本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含本数)的
(一)差异值在±0.6%以内(含本数)的,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
(二)差异值在±0.6%以上(不含本数)至±3%以下(含本数)的:面积超出的,超出的面积视为卖方无偿赠与;面积不足的,卖方应当双倍返还该不足部分的价金予买方(扣除0.6%的误差后)。
(三)差异值在±3%以上(不含本数)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在10日内退还买方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不解除本合同的,依照本款第(二)项方式执行。
二、本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不含本数)的,面积差异处理的约定列于附件五。
按套计算房地产价格,买卖双方对于该套房地产的面积有约定的,适用本条。
第十八条 [装置、装修、装饰]
交付的本房地产的装修部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主要装修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就未达标准部分进行重新装修。因重新装修而推迟交付使用日期的,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处理。
对卖方未经双方约定增加的装置、装修、装饰,视为无条件赠送给买方。但买方明确表示不接受这部分装置、装修、装饰的,卖方有义务对其加以拆除,并赔偿买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的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规范,如不符合规范,或其对人体有害物质超过国家强制性标准,危及买方健康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予以更换、处理,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买卖双方对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存在争议的,买方可委托由政府指定的机构进行检测,相关的费用由买方先行垫付。检测结果为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的,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十九条 [规划、设计变更]
已预售的房地产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原有规划设计。如确需变更的,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本房地产专有部分的变更,卖方应征得买方书面同意,并依照相关规定向深圳市规划设计主管部门申报;
二、本项目共有部位、共用设施的用途、设计和项目名称等的变更,卖方应当征得全体受让人五分之四以上的同意并经公证后,向深圳市规划设计主管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相关变更,并应自变更方案获批准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所有购房者。
不同意变更的买方有权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做出解除合同的书面决定;卖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方的,买方亦可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须在买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10日内,退还买方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不解除合同的,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卖方不按上述约定的条件擅自改变原有规划设计的,买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解除合同,卖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权利之瑕疵担保]
卖方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方主张对本房地产的任何权利。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买方无法取得或者丧失本房地产所有权,或者所有权受到限制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责任。
买方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本房地产享有权利的,不适用前款之约定。
买方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本房地产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是卖方提供了适当担保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办证义务]
卖方应在取得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之日起180天内,完成本房地产项目的房地产初始登记。
在将本房地产交付给买方之日起240日内卖方应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为买方办理《房地产证》:
壹、书面通知买方共同(或委托卖方)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办理《房地产证》;
贰、待初始登记时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出具本房地产卖方委托买方自行登记办证的备案申请,买方于本房地产项目初始登记后径自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办理《房地产证》。
办理《房地产证》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第二十二条 [延期办证的违约责任]
如卖方未履行相关义务造成买方不能按约定期限取得《房地产证》的,卖方自本房地产交付之日后的第240日起,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如延期办证的时间达到120日,则买方有权在该120日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
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当自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10日内退还买方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买方实际损失的,卖方应补偿其差额。
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房地产交付之日后第240日起至买方实际取得《房地产证》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结构与用途禁制]
本房地产仅作 使用,买方不得改变该房地产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若违反此约定,买方应承担恢复原状的责任,造成卖方或第三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前期物业管理]
卖方应依照物业管理法规规定,以招标/协议方式聘请具有 级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对本项目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特区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2年,业主委员会在此期间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应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并行使《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但不得终止委托管理合同;宝安、龙岗两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2年(自首个业主入伙之日起计),但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物业管理费由买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交纳,本体维修基金由买方按政府规定的标准交纳。
卖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向买方明示其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所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
买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同时签署本房地产项目的业主临时公约。
卖方应依法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物业管理用房,其位置见附图6。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尚未交付的房地产,由卖方按政府规定的标准交付本体维修基金,并自首次入伙之日起按本条第三款约定的标准交付物业管理费。
卖方应按物业管理法规规定交纳公用设施专用基金。
第二十五条 [文件便利]
卖方应当将本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或者其复印件提供给买方,并有向买方提供查阅、复印、摘抄以下文件的便利之义务: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房地产预售许可证》;
(二)主管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分户平面图;
(三)卖方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六条 [合同备案]
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作备案登记。
如卖方未履行此项义务,造成买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买方有权督促卖方履行备案义务。
第二十七条 [通知与送达]
本合同中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通知书如系单位发出应加盖公章,如系个人发出应有签名。如无盖章或签名,视为未通知。买卖双方在收到对方的书面通知时,应当签收。
买卖双方地址以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为准。如地址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未通知或延迟通知的,由其承担法律后果。
第二十八条 [附件与合同组成]
买卖双方可约定其他条款列于附件五中。
附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本合同的附件及附图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卖方所做的售楼广告、售楼书等符合要约条件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卖方应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纠纷处理]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壹、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贰、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叁、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包括附件及附图,共 页,为一式 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交有关部门。每份合同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 [补充和修改]
对本示范文本内容的任何补充和修改,除非是由买方提出的,否则均被视为由卖方提供的格式条款。
第三十二条 [生效]
本合同自公证/签章/ 年 月 日起生效。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 买方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 买方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 买方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 买方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卖方):
立契约人
乙方(买方):
由于甲方已收到乙方预付的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双方同意就下列房地产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区
路(街)
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该地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合同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分
次付清给甲方,购房定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付款方式:
三、双方同意于
年
月
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地产正式交付给乙方。房屋移交给乙方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 负责赔偿。
五、违约责任:乙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
日内将定金退还给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定金额 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千分之
的滞纳 金。
六、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八、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买卖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合同副本
份,送
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处)。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1.本合同文本适用于房地产买卖立契。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议定后,可填入空白条款内或另行签订附件。
3.本合同格式解释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方、卖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订立。
第二条 卖方与深圳市规划国土局签订深地合__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____号补充协议,取得位于深圳市__区__路,宗地编号为____,土地面积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__,土地使用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卖方经批准在上述土地上兴建商品房,定名为____,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____,属____结构,建筑层数:地上__层,地下__层。
本房地产项目地价款已缴清,所售房地产未设定抵押,也无其他权利限制。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已批准本房地产项目进行预售,《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
第三条 买方购买______的第__栋__座__号房,位于__层,用途为____,建筑面积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平方米,分摊公用建筑面积__平方米。
具体分摊项目和不分摊项目见附表。
具体楼层和位置见所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及分户平面图。
卖方出售的房地产所位于宗地编号为__的土地及公共设施,为该地域范围内房地产权利人共同享有(法律、法规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卖方承诺在本合同所售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时,本项目的土地出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中规定的公共设施,也一并建成交付使用,否则买方可以拒绝收楼(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条 买卖双方约定前条所述房地产按下面第__种方式计算购房款:
(一)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港币__元/平方米,总金额为人民币/港币__亿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写________元)。
(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港币__元/平方米,总金额为人民币/港币__亿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写________元)。
(三)按套计算,总金额为人民币/港币__亿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写________元)。
第五条 卖方委托______________为购房款的代收和监管机构,____________为本项目的工程监理机构。
双方约定:买方不直接将购房款交给卖方,而是按照附表规定的付款方式将购房款汇入代收机构,以便于监管。
卖方在代收机构的帐户名称是__________,帐号______。
第六条 买方未按本合同附表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期给付购房款的,应当承担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一)买方给付的价款达到应付总价款50%以上的,买方应就房价欠付额向卖方支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按债务履行期间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滞纳金标准执行)。
(二)买方给付的金额不足应付价款50%的,卖方可要求买方支付欠付价款百分之__的违约金(一般不超过10%)。
(三)买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90日仍不付清应付价款的,卖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买方,并在10日内从买方已付价款中扣除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剩余款项退还给买方。
第七条 卖方须于__年__月__日前将本合同规定的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交付使用时应取得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卖方在房地产竣工验收合格之前交付房地产的,交付行为无效。
卖方向买方交付房地产时,应发出书面通知,并由买方签收。书面通知应包括实际交付建筑面积的内容。
买方接到书面通知后,应及时对房地产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当在15日内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同意收楼。
第八条 卖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地产予买方使用的,每延期1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买卖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负赔偿责任。
卖方超过约定时间90日仍不交付房地产的:
(一)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接到买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10日内将买方已付的一切款项(不计利息)退还,并支付双方约定的违约金。造成买方损失的,还应当负赔偿责任。
(二)买方不解除合同的,按本条第一款处理。
第九条 如遇不可抗力的特殊原因,严重影响施工进度,可能使房地产不能按约定时间交付使用的,卖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买方。
第十条 已预售的房地产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变更公共设施的用途、设计和项目名称。如确需变更的,卖方应持五分之四以上购房者同意的公证书,向政府规划设计主管部门申报。
第十一条 卖方在住宅交付使用时,应当向买方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不提供的,买方可拒绝接收。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卖方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房地产保修责任。
第十二条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存在差异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按建筑面积计算购房款的: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1%以内(含1%)的,为允许的合理差异,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1%以上(不含1%)、5%以内(含5%)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5%以上(不含5%)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在10日内退还买方交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购房总价款5%的违约金。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5%以上(不含5%),经买卖双方协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购房款的: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0.6%以内(含0.6%)的,为允许的合理差异,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0.6%以上(不含0.6%)、3%以内(含3%)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3%以上(不含3%)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在10日内退还买方交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购房总价款5%的违约金。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3%以上(不含3%),经买卖双方协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第十三条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的装修部分达不到本合同附表约定的装修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补偿装修的差价款。
第十四条 买方付清购房款后,卖方应出具付清购房款证明书。
第十五条 房地产移交后,在未由业主委员会聘请住宅区管理机构之前交由________公司负责房地产的物业管理,物业管理费按__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收。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可续聘或另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费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确定。
买方所购商品房仅作____使用,买方在装修及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对此,卖方有权监督、制止及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 卖方应在取得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之日起150日内,书面通知买方共同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
办理《房地产证》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七条 如卖方未按前条规定通知买方,或因卖方原因造成买方不能按法定期限领取《房地产证》的,卖方从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之日的第210日起,每日按买卖总价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直至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核发《房地产证》之日止。
第十八条 卖方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将本合同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作备案登记。
如卖方未履行此项义务,造成买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查阅、复印、摘抄以下文件的便利:
(一)卖方与深圳市规划国土局签订的深地合( )__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__号补充协议或者《房地产证》;
(二)《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
(三)主管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分户平面图及房屋面积测绘报告。
第二十条 除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外,买卖双方的地址以本合同所确定的地址为准。
本合同中的"通知"指书面通知,送达方式采取当事人签收或邮寄送达的方式。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一)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买卖双方可约定其他条款列于附表中,内容包括屋顶使用权、外墙面使用权等问题,附表须经双方签、盖章方为有效。
除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外,卖方所作的售楼广告、售楼书、样板房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卖方应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表及附图均为合同内容之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及附图,共__页,为一式四份,卖方、买方各执一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 买方代理人(签章):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 买方代理人(签章):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 买方代理人(签章):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
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
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
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所占份额: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或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所占份额: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或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所占份额: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或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方、卖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订立。
第二条 卖方与深圳市规划国土局签订深地合字( )____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____号补充协议,取得位于深圳市____区____路,宗地编号为____,土地面积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____,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卖方经批准在上述土地上兴建商品房,定名为____,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____,属____结构,建筑层数:地上____层,地下____层。
本房地产项目地价款已缴清,所售房地产未设定抵押,也无其他权利限制。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已批准本房地产项目进行预售,《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
第三条 买方购买______的第___栋___座___号房,位于____层,用途为____,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分摊公用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具体分摊项目和不分摊项目见附表。
具体楼层和位置见所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及分户平面图。
卖方出售的房地产所位于宗地编号为____的土地及公共设施,为该地域范围内房地产权利人共同享有(法律、法规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卖方承诺在本合同所售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时,本项目的土地出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中规定的公共设施,也一并建成交付使用,否则买方可以拒绝收楼(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条 买卖双方约定前条所述房地产按下面第__种方式计算购房款:
(一)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港币____元/平方米,总金额为人民币/港币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元)。
(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港币____元/平方米,总金额为人民币/港币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元)。
(三)按套计算,总金额为人民币/港币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元)。
第五条 卖方委托________为购房款的代收和监管机构,______为本项目的工程监理机构。
双方约定:买方不直接将购房款交给卖方,而是按照附表规定的付款方式将购房款汇入代收机构,以便于监管。
卖方在代收机构的账户名称是________,账号______。
第六条 买方未按本合同附表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期给付购房款的,应当承担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一)买方给付的价款达到应付总价款50%以上的,买方应就房价欠付额向卖方支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按债务履行期间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滞纳金标准执行)。
(二)买方给付的金额不足应付价款50%的,卖方可要求买方支付欠付价款百分之__的违约金(一般不超过10%)。
(三)买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90日仍不付清应付价款的,卖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买方,并在10日内从买方已付价款中扣除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剩余款项退还给买方。
第七条 卖方须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将本合同规定的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交付使用时应取得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卖方在房地产竣工验收合格之前交付房地产的,交付行为无效。
卖方向买方交付房地产时,应发出书面通知,并由买方签收。书面通知应包括实际交付建筑面积的内容。
买方接到书面通知后,应及时对房地产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当在15日内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同意收楼。
第八条 卖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地产予买方使用的,每延期1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买卖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会。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负赔偿责任。 卖方超过约定时间90日仍不交付房地产的:
(一)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接到买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10日内将买方已付的一切款项(不计利息)退还,并支付双方约定的违约金。造成买方损失的,还应当负赔偿责任。
(二)买方不解除合同的,按本条第一款处理。
第九条 如遇不可抗力的特殊原因,严重影响施工进度,可能使房地产不能按约定时间交付使用的,卖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买方。
第十条 已预售的房地产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变更公共设施的用途、设计和项目名称。如确需变更的,卖方应持五分之四以上购房者同意的公证书,向政府规划设计主管部门申报。
第十一条 卖方在住宅交付使用时,应当向买方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不提供的,买方可拒绝接收。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卖方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房地产保修责任。
第十二条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存在差异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按建筑面积计算购房款的: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1%以内(含1%)的,为允许的合理差异,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1%以上(不含1%)、5%以内(含5%)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5%以上(不含5%)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在10日内退还买方交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购房总价款5%的违约金。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5%以上(不含5%),经买卖双方协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购房款的: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0.6%以内(含0.6%)的,为允许的合理差异,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0.6%以上(不含0.6%)、3%以内(含3%)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3%以上(不含3%)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在10日内退还买方交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购房总价款5%的违约金。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3%以上(不含3%),经买卖
双方协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第十三条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的装修部分达不到本合同附表约定的装修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补偿装修的差价款;
第十四条 买方付清购房款后,卖方应出具付清购房款证明书。
第十五条 房地产移交后,在未由业主委员会聘请住宅区管理机构之前交由__________公司负责房地产的物业管理,物业管理费按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收。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可续聘或另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费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确定。
买方所购商品房仅作______使用,买方在装修及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对此,卖方有权监督、制止及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 卖方应在取得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之日起150日内,书面通知买方共同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
办理《房地产证》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七条 如卖方未按前条规定通知买方,或因卖方原因造成买方不能按法定期限领取《房地产证》的,卖方从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之日的第210日起,每日按买卖总价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直至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核发《房地产证》之日止。
第十八条 卖方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将本合同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作备案登记。
如卖方未履行此项义务,造成买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查阅、复印、摘抄以下文件的便利:
(一)卖方与深圳市规划国土局签订的深地合字( )____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____号补充协议或者《房地产证》;
(二)《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
(三)主管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分户平面图及房屋面积测绘报告。 第二十条 除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外,买卖双方的地址以本合同所确定的地址为准。 本合同中的“通知”指书面通知,送达方式采取当事人签收或邮寄送达的方式。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一)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买卖双方可约定其他条款列于附表中,内容包括屋顶使用权、外墙面使用权等问题,附表须经双方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除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外,卖方所作的售楼广告、售楼书、样板房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卖方应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表及附图均为合同内容之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及附图,共__页,为一式四份,卖方、买方各执一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 买方代理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 买方代理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 买方代理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附表一:
建筑期购楼一次过付款:
签订此合同时付清全部楼价款,共计:人民币/港币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__元。
附表二:
建筑期购楼分期付款或银行按揭付款:
1.自签约日起___日内付全部楼价款的___%,即:人民币/港币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__元。
2.___年___月___日前付全部楼价款的___%,即:人民币/港币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__元。
3.___年___月___日前付全部楼价款的___%,即:人民币/港币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__元。
4.___年___月___日前付全部楼价款的___%,即:人民币/港币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__元。
5.___年___月___日前付全部楼价款的___%,即:人民币/港币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__元。
或在该日期之前向有关银行办妥抵押贷款手续并按规定的期限付款。
附表三:
装修标准:
1.外墙:
2.内墙:
3.天花:
4.地面:
5.门窗:
6.厨房:
7.卫生间:
8.阳台:
9.电梯:
10.其他: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_年_月_日
(_________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和深圳市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在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_________版)进行了修订,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召开听证会,数易其稿,形成了《〈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_________版),现就启用新版预售合同示范文本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_________版)自_________年3月15日起启用,_________版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同时停止使用。
二、自_________年3月15日起,凡经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核准预售的房地产项目,一律通过“一手房网上销售系统”签订_________版预售合同,并且使用统一印制的封皮,直接从售房者的电脑打印《〈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_________版)文本。
三、市国土房产主管部门及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监管,对利用违规合同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_________版)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_________版
合同编号: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特别提示
1.在签订本合同之前,买方可要求卖方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房地产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等与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有关的证明文件,并认真审阅合同内容,仔细确认其中的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内容。对合同条款有疑问时,应向法律人士咨询。
2.为体现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买卖双方可依照约定对本示范文本条款进行选择、补充、填充、修改。买卖双方的约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本房地产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不得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3.本合同文本中所留空格填写卖方既定的告知性内容或买卖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的内容。斜线“/”前后文字应在中划“√”做出单项选择。合同空格处未作约定的部分,均应划线删除。
4.本合同需手写填写的空格,应当用钢笔、毛笔、签字笔填写。买卖双方应在本合同的正文、附件(包括补充协议)、附图中签字或盖章。
5.本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及空格处填写的有效文字与符号均视为买卖双方合意内容。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经买卖双方共同签署后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买卖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在签订时双方应当认真核对,以确保本合同各份内容相同。
7.本合同生效后,对买卖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买卖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中所约定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
8.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卖方应及时到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备案信息可在深圳房地产信息网()查询。
9.本合同题头当事人各为4个,多于4个的买、卖方的基本情况分别作为附件列出。
10.买方不应将购房款直接交给卖方,而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将预购款汇入代收银行,以便监管。
11.买方需要办理按揭贷款手续时,卖方承诺代办按揭贷款手续的,应书面告知买方办理按揭贷款所应具备的条件和应提交的资料,并协助买方与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同。买方无法取得银行按揭贷款的,买卖双方可协商达成补充协议。
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
深(?)房预买字第号
卖方:
注册地址:
编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电话:
地址:编码: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编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
卖方:
注册地址:
编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电话:
地址:编码: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编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
卖方:
注册地址:
编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电话:
地址:编码: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编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
卖方:
注册地址:
编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电话:
地址:编码: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编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
买方: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电话:
地址:编码:
所占份额:
公司或机构名称:
注册地址:编码:
法定代表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电话:
委托代理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电话:
地址:编码:
买方: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电话:
地址:编码:
所占份额:
公司或机构名称:
注册地址:编码:
法定代表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电话:
委托代理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电话:
地址:编码:
买方: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电话:
地址:编码:
所占份额:
公司或机构名称:
注册地址:编码:
法定代表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电话:
委托代理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电话:
地址:编码:
买方: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电话:
地址:邮政编码:
所占份额:
公司或机构名称:
注册地址:编码:
法定代表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电话:
委托代理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电话:
地址:编码:
第一条?[订约依据与基础]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订立。
第二条?[项目建设情况]
卖方与深圳市土地和房产主管部门签订及,取得位于深圳市区(街道)路,宗地编号为,土地面积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建筑容积率为;土地使用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前款所述土地领取的《房地产证》号码为;卖方经批准在该幅土地上兴建商品房,项目名称为;该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本房地产项目地价款已缴清,业经深圳市土地和房产主管部门批准预售,《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号为。
第三条?[标的房地产情况]
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房地产项目中的第栋单元?层号房(房号以附图中楼层平面图为准、层号以附图中立面图为准),是为本合同标的房地产(以下称本房地产)。其用途为公寓/住宅/别墅/办公/商业/厂房/,建筑面积(面积以所附测绘报告为准)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
套内建筑面积计算与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与不分摊范围、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与不分摊范围及规则均见附件一。
具体楼层和位置及尺寸见所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剖面图及分户平面图。
本房地产项目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见附件二。
第四条?[共有部位和其它共用设施设备权益]
本房地产转让时,转让人(卖方)对同宗土地上的道路、绿地、休憩地、空余地、电梯、楼梯、连廊、走廊、天台等共有部位或其它共用设施设备所拥有的权益同时转移。
第五条?[计价方式和价款]
买卖双方约定本房地产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购房总价款:
壹、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总金额为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贰、按套计算:
总金额为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第六条?[付款方式和日期]
买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壹、一次性付款:
签订本合同之日/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共计: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贰、按揭方式付款:
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首期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的%,即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其余价款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向银行贷款支付。
叁、分期付款:
1.自签约之日起?日内付全部楼价款的%,即: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2.自签约之日起?日内付全部楼价款的%,即: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3.自签约之日起?日内付全部楼价款的%,即: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4.。
第七条?[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如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期限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壹、按逾期时间和欠款比例,分别处理:
1.逾期在90日之内(含90?日),或逾期超过90日但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未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向卖方支付该笔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在该款项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按累计应付款的10%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卖方应当返还买方已付的全部购房价款;买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卖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贰、。
第八条?[付款证明]
买方支付购房款后,卖方应开具发票。买方已经付清购房款的,卖方应当出具付清购房款证明书。
第九条?[交付时间和办法]
卖方应当于年月日前将本房地产交付给买方,交付前应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卖方向买方交付时,应发出《入伙通知书》,《入伙通知书》中应注明实际交付的本房地产的套内建筑面积。
买方对卖方所交付的房地产无异议,或异议部分经协商处理同意收楼的,应对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的钥匙出具收条,该收条视为本房地产实际交付的凭据。
卖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办理入伙手续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卖方书面通知买方入伙后,买方经验收同意收楼的,本房地产的交付时间为卖方交付本房地产的钥匙之日;卖方通知买方入伙后,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无正当理由拖延验收时间的,本房地产的交付时间为卖方《入伙通知书》中的入伙期限届满之日。
第十条?[交付的文件]
卖方应在本房地产交付时向买方提供有关本房地产的下列文件:
(一)深圳市房地产登记机关认可的测绘机构出具的预售面积测绘报告和竣工面积测绘报告;
(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三)《房地产(住宅)质量保证书》;
(四)《房地产(住宅)使用说明书》;
(五)《收楼意见书》;
(六)《业主临时公约》;
(七)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出具的物业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接管查验清单;
(八)。
第十一条?[交付时的验收]
买方收到《入伙通知书》后,应在接到《入伙通知书》之日起日内按《收楼意见书》内容对本房地产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当在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同意接收本房地产。
买方认为本房地产不符合交付标准或条件的,应在《收楼意见书》中一次性提出异议。卖方在接到买方异议后,应在日内对异议部分做出书面答复和处理意见。逾期不予答复及处理的,视为买方异议事实成立,本房地产视为未交付。
第十二条?[卖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的特殊情况外,卖方如未在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内将本房地产交付买方,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壹、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在90日之内(含90日)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的,买方有权在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当自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1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买方实际损失的,卖方应补偿其差额。
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贰、。
第十三条?[共用设施与附属配套项目]
卖方在本房地产交付买方时,本房地产项目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中规定的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应一并建成并经验收合格;经批准分期建设的,应按批准的进度建设并经验收合格(见附件二)。
卖方未按规定时间建成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并经验收合格的,本房地产不符合交付标准,按下列第种方法处理:
壹、买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主张权利;
贰、卖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的违约金给买方,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卖方承诺在日内交付该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
叁、。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房地产不能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时间交付的,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同时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并书面通知买方合理延期后的交付时间。
第十五条?[保修]
本房地产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以下年限: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年(国家标准:);
(三)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管道为年(国家标准:);
(四)墙面、顶棚抹灰层年(国家标准:);
(五)卫生洁具年(国家标准:);
(六)灯具、电器开关年(国家标准:);
(七)装修工程年(国家标准:)。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按《房地产(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的承诺执行。
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在保修期限和范围内的保修费用由卖方负担,但因买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等非卖方原因造成的问题除外。
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5日内履行保修义务;卖方对保修责任有异议的,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5日内通知买方。买卖双方可委托双方认可且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予以裁定,也可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予以检测,所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在保修期内,买方发出书面保修通知书5日内,卖方既不履行保修义务也不书面通知保修责任异议的,买方可以自行或聘请他人进行维修,合理的维修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十六条?[质量]
本房地产因质量缺陷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予以赔偿。
买方在保修期内发现有质量缺陷的,应通知卖方履行保修义务,卖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履行保修义务。
因质量缺陷经两次以上维修后仍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的,或买方认为本房地产主体结构工程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安全使用的,买方可委托由政府指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检测结果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复核确认不能满足正常使用或安全使用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须按本合同第十二条之有关约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买方不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卖方相应减少价金。
本条所涉及检测及复核等费用均可由买方先行垫付,检测及复核结果为本房地产存在质量缺陷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十七条?[面积差异的处理]?面积差异比=----------------------_________100%?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本房地产价格的,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如果存在差异,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本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含本数)的
(一)差异值在±0.6%以内(含本数)的,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
(二)差异值在±0.6%以上(不含本数)至±3%以下(含本数)的:面积超出的,超出的面积视为卖方无偿赠与;面积不足的,卖方应当双倍返还该不足部分的价金予买方(扣除0.6%的误差后)。
(三)差异值在±3%以上(不含本数)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在10日内退还买方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不解除本合同的,依照本款第(二)项方式执行。
二、本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不含本数)的,面积差异处理的约定列于附件五。
按套计算房地产价格,买卖双方对于该套房地产的面积有约定的,适用本条。
第十八条?[装置、装修、装饰]
交付的本房地产的装修部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主要装修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就未达标准部分进行重新装修。因重新装修而推迟交付使用日期的,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处理。
对卖方未经双方约定增加的装置、装修、装饰,视为无条件赠送给买方。但买方明确表示不接受这部分装置、装修、装饰的,卖方有义务对其加以拆除,并赔偿买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的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规范,如不符合规范,或其对人体有害物质超过国家强制性标准,危及买方健康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予以更换、处理,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买卖双方对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存在争议的,买方可委托由政府指定的机构进行检测,相关的费用由买方先行垫付。检测结果为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的,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十九条?[规划、设计变更]
已预售的房地产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原有规划设计。如确需变更的,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本房地产专有部分的变更,卖方应征得买方书面同意,并依照相关规定向深圳市规划设计主管部门申报;
二、本项目共有部位、共用设施的用途、设计和项目名称等的变更,卖方应当征得全体受让人五分之四以上的同意并经公证后,向深圳市规划设计主管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相关变更,并应自变更方案获批准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所有购房者。
不同意变更的买方有权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做出解除合同的书面决定;卖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方的,买方亦可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须在买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10日内,退还买方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不解除合同的,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条?[权利之瑕疵担保]
卖方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方主张对本房地产的任何权利。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买方无法取得或者丧失本房地产所有权,或者所有权受到限制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责任。
买方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本房地产享有权利的,不适用前款之约定。
买方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本房地产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是卖方提供了适当担保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办证义务]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房产一事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声明,甲方所售房屋已经依法取得北京市 区(县) 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证书证号为 字第 号,房屋结构为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产权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 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无查封、无债务纠纷,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可以办理权属过户、税务登记、贷款申请等与交易有关的各项事宜。 甲方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规定。甲方对违反国家及北京市关于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条 乙方声明,乙方购买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甲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承担违反本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_ _元整(¥ ) 第四条 付款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即支付购房定金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 2、乙方采用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 A. 乙方为非贷款客户,应在签定本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房款; B. 乙方为商业银行贷款客户,应在评估报告出具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乙方贷款申请额之外的剩余房款,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的其他购房款项总和。银行贷款部分的房款按银行规定支付; C. 乙方为公积金贷款客户,首付款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交付,且不得迟于对交易房屋进行评估,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的其他购房款项总和,甲方应向乙方及贷款审核机构出具首付款收到证明。贷款部分的房款按贷款机构规定支付; 3、乙方经审批所获贷款数额不足申请额, 乙方应于银行审批贷款额度通过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补足购房首付款;乙方所申请的贷款未获批准, 乙方应于银行不予批准贷款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补足剩余房款。 4、甲乙双方交易资金划转结算方式以双方签署的《居间服务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第五条 产权过户 A. 乙方为非贷款客户的,甲乙双方应当在乙方支付了全部房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共同配合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B. 乙方为商业银行贷款客户或公积金贷款客户的,甲乙双方应在贷款机构签发的乙方贷款审批通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共同配合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第六条 房屋交付 1、房屋交验在双方到主管机关办理完权属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甲、乙双方均应亲自到场,办理水、电、煤气、物业、供暖、户口迁移等相关事宜,确保房屋交付使用。房屋交付前,房屋所产生的水、电、煤气、供暖、物业等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双方应签署《物业交验单》。 2、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并结清物业、供暖等手续。房屋设定抵押登记的,已通知抵押权人。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保证所售房屋建筑面积同产权证记载相符;并提供齐全办理权属变更的全部手续; 4、甲方存有公共维修基金的,根据北京市规定,在房产过户之后公共维修基金归乙方继续使用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上市批准及房屋买卖权属过户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书面约定办理,没有书面约定的,依照国家规定缴纳。 第八条 乙方交付甲方定金后,双方依据合同法定金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悔约应当双倍返还乙方定金,乙方悔约定金不予返还。同时,甲乙双方如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导致合同履行迟延或无法履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他方造成的损失。因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每逾期一日应赔偿相当于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乙 方: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由于甲方收到乙方预付的购房定金人民币 (大写) 。双方同意就下列房地产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区路(街)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该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契约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大写)元;¥ 元。乙方由 年 月 日前 次付清给甲方,购房定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付款方式: 。 三、双方同意于 年 月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地产正式交付给乙方。房屋移交给乙方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五、违约责任:乙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 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 日内将定金退还给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定金数额 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千分之的滞纳金。 六、本契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房地产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八、本契约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契约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买卖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十、本契约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契约副本 份,送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处)。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日 (合同编号: )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转让方): 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 居住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受让方): 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 居住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卖房地产情况 甲方拟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地产(房屋平面图见附件一)转让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拟转让的房地产作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该房地产【共用】【自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整层内】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上面积均以《房地产权证》登记的面积为准)。该房地产甲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申请产权登记,领取了《房地产权证》,证书号码为______,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号码为______。 第二条 买卖房地产价格、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该房地产交易总金额为(______币)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天内支付甲方定金(币)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仔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乙方于年月日前支付第一期房款(币)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整。 乙方于年月日前支付第二期房款(币)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 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整。 最后一期付款(币)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在办理好转让手续并核发新的《房地产权证》时付清。已付定金将在最后一期付款时冲抵,付款方式:【现金】【支票】【汇款】【 】。 第三条 登记过户手续办理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甲、乙双方应携带有关资料____________到办理过户手续。乙方支付最后一期购房款时,甲方应同时将办理过户后的《房地产权证》交付给乙方。 第四条 房地产交接 双方同意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方将该房地产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 权利保证约定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方决定中途不卖及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地产时,作甲方中途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七日内将所收定金及购房款退还给乙方,另赔偿乙方(币)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的违约金。 乙方决定中途不买及逾期15天仍未付清应缴购房款时,作乙方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所交定金,甲方不予退回,已付购房款甲方在七日内退回乙方,另赔偿甲方(币)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的违约金,由甲方在乙方已付房款中扣除。 第七条 税务承担 办理上述房地产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负责。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未尽事宜处置及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二),刊、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双方各存一份,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存一份。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与《房地产权证》记载的一致):略 附件二:合同补充协议:略 卖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共有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层_________户,房屋结构为_________,房产证登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地下室一间,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权属证书号为_________。 第二条价格: 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每平米_________元,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___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日内交付_________万元,余款_________元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第四条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_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_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______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_______%收取违约金。 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交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就购买______________栋________座________层________号房签订了《深圳市房地产认购书》(以下简称“认购书”),现双方就认购书做如下补充约定,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买卖双方约定采取下述第2种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方式:买方须于7日内支付首期房款30%,余款70%于签定本认购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 (2)向银行借款方式: 若买方选择银行按揭,买方须于7日内支付不低于________年限以银行最后批复为准,如银行贷款金额减少,首期款将相应增加。 如买方采用银行按揭借款方式付款,由于买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未按卖方或银行要求提供完整的相关按揭资料或不签署相关文件)导致未能成功办理银行按揭借款,卖方有权没收买方已付定金,其余款项不计利息退回买方;由于银行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发生巨大变化等)导致未能成功办理银行按揭借款,买方已付款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回买方。 无论何种原因买方未能成功办理按揭,但同意继续认购本房地产的,买方应在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首期款外的余款。 买方须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时间支付房款,若买方未按期支付任何一笔款项,每逾期______日,买方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卖方支付滞纳金。 买方应在付清定金后,自签订认购书之日起2日内按卖方和相关按揭银行要求提供完整的相关按揭资料,接到卖方书面通知之日起5日内与按揭银行办理按揭相关手续并与卖方签订《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下称“买卖合同”) 认购书中所称的第五条所述“买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 (1)买方逾期付款超过3日; (2)买方逾期未与卖方签订买卖合同或买方单方解除认购书或本补充协议; (3)导致买卖合同无法在约定时间内签订的其他“买方原因”。若发生上述事由之一,卖方有权终止认购书及本补充协议,有权将标的房地产另行出售,且无须通知买方,并有权追究买方违约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 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方、卖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订立。 第二条 卖方与_________市规划国土局签订深地合字(_________)_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_________号补充协议,取得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宗地编号为_________,土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卖方经批准在上述土地上兴建商品房,定名为_________,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_________,属_________结构,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层。 本房地产项目地价款已缴清,所售房地产未设定抵押,也无其他权利限制。 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已批准本房地产项目进行预售,《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 第三条、 方购买_________的第_________栋_________座_________号房,位于_________层,用途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分摊公用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具体楼层和位置见所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及分户平面图。 卖方出售的房地产所位于宗地编号为_________的土地及公共设施,为该地域范围内房地产权利人共同享有(法律、法规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卖方承诺在本合同所售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时,本项目的土地出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中规定的公共设施,也一并建成交付使用,否则买方可以拒绝收楼(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条 买卖双方约定前条所述房地产按下面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购房款: (一)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港币_________元/平方米,总金额为人民币/港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港币_________元/平方米,总金额为人民币/港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三)按套计算,总金额为人民币/港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第五条 卖方委托_________为购房款的代收和监管机构,_________为本项目的工程监理机构。 双方约定:买方不直接将购房款交给卖方,而是规定的付款方式将购房款汇入代收机构,以便于监管。 卖方在代收机构的帐户名称是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第六条 买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期给付购房款的,应当承担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一)买方给付的价款达到应付总价款_________%以上的,买方应就房价欠付额向卖方支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按债务履行期间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滞纳金标准执行)。 (二)买方给付的金额不足应付价款_________%的,卖方可要求买方支付欠付价款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一般不超过_________%)。 (三)买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_________日仍不付清应付价款的,卖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卖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买方,并在_________日内从买方已付价款中扣除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剩余款项退还给买方。 第七条 卖方须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本合同规定的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交付使用时应取得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卖方在房地产竣工验收合格之前交付房地产的,交付行为无效。 卖方向买方交付房地产时,应发出书面通知,并由买方签收。 书面通知应包括实际交付建筑面积的内容。 买方接到书面通知后,应及时对房地产进行验收。 如有异议,应当在_________日内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同意收楼。 第八条 卖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地产予买方使用的,每延期_________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买卖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负赔偿责任。 卖方超过约定时间_________日仍不交付房地产的: (一)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卖方接到买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_________日内将买方已付的一切款项(不计利息)退还,并支付双方约定的违约金。 造成买方损失的,还应当负赔偿责任。 (二)买方不解除合同的,按本条第一款处理。 第九条 如遇不可抗力的特殊原因,严重影响施工进度,可能使房地产不能按约定时间交付使用的,卖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买方。 第十条 已预售的房地产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变更公共设施的用途、设计和项目名称。 如确需变更的,卖方应持五分之四以上购房者同意的公证书,向政府规划设计主管部门申报。 第十一条 卖方在住宅交付使用时,应当向买方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不提供的,买方可拒绝接收。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 卖方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房地产保修责任。 第十二条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存在差异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按建筑面积计算购房款的: (一)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1%以内(含1%)的,为允许的合理差异,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 (二)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1%以上(不含1%)、5%以内(含5%)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三)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5%以上(不含5%)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买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在_________日内退还买方交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购房总价款5%的违约金。 (四)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5%以上(不含5%),经买卖双方协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购房款的: (一)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0.6%以内(含0.6%)的,为允许的合理差异,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 (二)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0.6%以上(不含0.6%)、3%以内(含3%)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三)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3%以上(不含3%)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买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在10日内退还买方交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购房总价款5%的违约金。 (四)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3%以上(不含3%),经买卖双方协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第十三条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的装修部分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装修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补偿装修的差价款。 第十四条 买方付清购房款后,卖方应出具付清购房款证明书。 第十五条 房地产移交后,在未由业主委员会聘请住宅区管理机构之前交由_________公司负责房地产的物业管理,物业管理费按_____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收。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可续聘或另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费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确定。 买方所购商品房仅作_________使用,买方在装修及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对此,卖方有权监督、制止及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 卖方应在取得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买方共同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 办理《房地产证》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七条 如卖方未按前条规定通知买方,或因卖方原因造成买方不能按法定期限领取《房地产证》的,卖方从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之日的第_________日起,每日按买卖总价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直至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核发《房地产证》之日止。 第十八条 卖方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本合同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作备案登记。 如卖方未履行此项义务,造成买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查阅、复印、摘抄以下文件的便利: (一)卖方与深圳市规划国土局签订的深地合字(_________)_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_________号补充协议或者《房地产证》; (二)《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 (三)主管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分户平面图及房屋面积测绘报告。 第二十条 除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外,买卖双方的地址以本合同所确定的地址为准。 本合同中的“通知”指书面通知,送达方式采取当事人签收或邮寄送达的方式。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____分会申请仲裁; (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共_________页,为一式_________份,卖方、买方各执一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卖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卖方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买方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 立契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买人):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房地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经双方商妥,就下列房地产买卖事项自愿订立契约,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座落在 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附着物 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二、本契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三、本期约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四、本契约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交易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五、本契约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房地产交易管理机关一份。 六、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 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乙 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地产买卖合同人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________,经纪人执业证书号:________)】,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二)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_______【区】_______【县】_______【路】_______【弄】_______【新村】_______【支弄】_______号_______室。(部位:_______)房屋类型:_______;结构:_______; (三)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分摊面积】_______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附件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_______】方式获得;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____币)计_______元。(大写):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时,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 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可以不办理】【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 年 月 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____】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_____倍】【价值__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________】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但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的除外。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____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_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起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包括房地产交接及房地产权利转移)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____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_____公证处公证】【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愿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将此条款划去)。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________和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补充条款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及房地产四至范围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二 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情况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设备: 装饰: 附件三 付款协议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计____币__________元,作为定金。待支付尾款时抵作房价款。 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________后____日】支付_____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四 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电讯等其他费用的支付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除下述所列应由甲方、乙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外,在【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未结算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权利转移】【权利占有】后,使用该房地产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2、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附件五 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已购公房参加房改购房时的同住成年人意见: 同意出售上述房屋。 (签章) (签章) (签章) (签章) 租赁情况: 抵押情况: 相邻关系: 附件六 居间介绍、代理等中介服务情况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居间介绍】【代理】的房地产经纪公司:(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姓名: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证书号: 联系电话: 居间介绍、代理内容: 【代理委托方: 方】 甲方(一):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甲方(二):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于: 乙方(一):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乙方(二):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济南市XX区路XX小区号楼单元室(建筑面积平方米,储藏室平方米,产权证号)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即人民币小写。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即小写。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证)。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经纪人执业证书号:),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二)房地产座落在青岛市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币)计元。(大写):仟佰拾万千百拾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时,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可以不办理】【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年月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 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倍】【价值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第九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 第十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包括房地产交接及房地产权利转移)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愿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将此条款划去)。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和【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甲方: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章) 年月日签于: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国籍: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地址:___邮政编码:___联系电话:___委托代理人:___国籍:__电话:__地址:__邮政编码: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国籍: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地址:___邮政编码:___联系电话:___委托代理人:___国籍:__电话:__地址:__邮政编码:___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位于第___层,共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甲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不包括±_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包括±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 币)每平方米_____元,总金额为( 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第七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个月内按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条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甲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乙方向国家 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甲方:乙方:日期:广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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